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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开政办发〔2013〕137号
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体育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县级机关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体育工作的意见》(浙政办发 〔2013〕63号)和《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体育工作的通知》(衢政办发〔2013〕159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经县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县老年体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老年体育工作的重要意义
老年体育工作是老龄事业和体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老年体育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老年人的健康状况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一个重要标志,是现代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组织老年人参加各种形式的体育健身活动,用积极的方式延长健康年龄,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举措。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老年体育工作的重要性,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为老年人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体育服务。
二、为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创造条件
各乡镇要加大对老年体育活动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适度超前”的要求,把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设施建设纳入当地城乡公共设施建设总体规划。要结合老年人体育健身的特点,统筹考虑安排老年人体育健身设施,为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提供服务。要落实好《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老龄工作委员会2011—2013年为老年人办实事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12〕1号)精神,加快推进省级老年体育活动中心(俱乐部)建设,广场、健身路径、居民小区等区域设置适合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的场地、设施和器材,方便老年人就地、就近参加体育锻炼。
三、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