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芹阳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推进我县企业不断提高生产要素集约节约利用水平,减少单位排放和消耗,追求最佳经济和社会效益,深入推进生态工业“强企暖企”三年行动,加快我县工业转型升级和服务业改造提升,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的指导意见》(浙政发〔2018〕5号)文件精神,就全面实施“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和资源要素优化配置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创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生态立县、特色兴县、产业强县”为总纲,以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作为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关键抓手,对企业的单位用地、用能、排污等资源要素占用和所产生的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进行综合排序,以市场化配置为导向,以差别化措施为手段,完善激励倒逼机制和双向促进机制,加快传统制造业和服务业改造提升,推动全县绿色经济提质增效,创新升级,加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改革创新和依法依规相结合。进一步解放思想,推进制度创新,完善“亩均论英雄”改革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注重依法行政和制度规范,依法依规实施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政策,确保改革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推进。
坚持动力转换和降本减负相结合。推动“亩产效益”综合评价从以提高资源要素产出率为导向,向以提高全要素生产率为导向升级,在全面落实企业减税降费政策基础上,强化精准有力的降本减负,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坚持正向激励和反向倒逼相结合。以“亩产效益”为核心,以市场化配置为导向,以差别化措施为手段,完善激励倒逼机制,优化产业政策,促进优胜劣汰,不断增强经济创新力和竞争力。
三、主要目标
从2018年开始,全县用地3亩以上工业和限上服务业企业(不含批零住餐、银证保和房地产开发,下同)全部实施“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到2020年,全县所有工业企业及实际用地的服务业企业全部实施“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全部实施“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工业园区及重点乡镇全面实施“亩产效益”区域综合评价。全面完善落实与“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制度相匹配的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产业创新升级机制;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明显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亩均增加值、亩均税收、劳动生产率增速均高于全部工业增速,单位能耗增加值、单位排放增加值分别年均提高3%以上,R&D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之比提高到1.3%以上;产业结构不断优化,主导产业在价值链中的地位明显提升,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努力形成质量高、效率优、创新强、体制活、协调性好的具有开化特点的现代化经济体系。
四、重点任务
(一)完善“亩产效益”综合评价机制,建立健全科学评价体系
1.进一步完善企业综合评价。经信科技局承担县工业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的评价工作,发改局(服务业办)承担服务业企业综合评价工作。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承担起改革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导向清晰、指标规范、权重合理、分类分档、结果公示的企业综合评价体系。
(1)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综合评价以亩均税收、亩均增加值、全员劳动生产率、单位能耗增加值、单位排放增加值、R&D经费支出与主营业务收入之比和附加分等指标为主,单项指标权重最高不超过35%。规模以下工业企业综合评价以亩均税收、单位电耗税收、单位排污税收等指标为主。
(2)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综合评价以亩均税收、亩均营业收入等指标为主。
(3)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对单一企业的行业划分(工业或服务业)有异议的,原则上按照该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时的土地用途,确定该企业参加综合评价时的行业类别。
(4)评价结果分为四档,按企业得分分值从高到低排序,原则上第一档企业占比不超过20%、第二档企业占比不超过40%,第三档企业占比不超过35%,末档企业占比不超过5%,评价结果确定前应进行公示。亩均税收低于该产业平均值的企业不列入第一档。对当年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或重复发生亡人安全生产事故、重大环境责任事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重大产品质量违法案件、重大涉税案件、重大劳动违法案件,以及未完成年度节能、去产能任务、安全生产标准化不达标的企业,不得列入第一档。同一企业,若发生高新技术企业综合评价的档次与工业企业综合评价的档次或限上服务业企业综合评价的档次不一致时,属工业的按工业企业综合评价结果享受政策,属服务业的按服务业企业综合评价结果享受政策。
(5)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统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数据清查、统计、报送等工作。其中:行业分类、统计口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名单和限上服务业企业名单由发改局统计部门提供;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名单由市场监管局提供;企业税收数据由税务部门提供;用电量数据由供电公司提供;用地数据由国土部门提供政府出让(划拨)用地数据,工业园区管委会、乡镇提供核实企业用地及租用土地数据;排污数据由环保部门提供;增加值、能耗、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全员劳动生产率、限额以上服务业营业收入等数据由发改统计部门核实提供。
以上负责提供数据的单位必须于每年2月底前将上一年度相关数据电子版及纸质材料盖章后报开化县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探索推进分产业和区域综合评价。根据省级层面对31个制造业以及服务业重点行业开展“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工作,结合我县产业发展实际,经信科技、发改、商务粮食等部门依据职能和评价对象特点,对全县重点制造业行业和服务业重点行业,开展分行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探索推进工业园区、工业功能区、小微产业园、重点乡镇和特色小镇开展区域 “亩产效益”综合评价。
3.建设综合评价大数据平台。加强与省市信息系统对接,加快建设县、园区(乡镇)、企业三级 “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大数据平台。各有关部门要对照规范要求将综合评价有关数据及时导入平台,同时保证基础信息的准确、完整、并及时更新和共享。加强数据获得的合规性,按照国家对数据开放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综合评价大数据平台按主题、部门、区域进行分类分级共享,分档建立“企业体检档案”。
4.推进企业“一企一码”建设。加快推进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建设,全面推进企业换领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照,并与涉企证照事项“多证合一”改革协调推进。各涉企部门要建立企业名称规范、企业代码一致的企业信息库,推进数据资源的共建共享。
(二)优化企业要素配置机制,促进产业创新升级
1.完善企业资源要素差别化价格政策。推进企业降本减负基础上,依据“亩产效益”企业综合评价结果,建立完善用地、用电、用水、用气、排污等资源要素差别化价格政策,扩大差别化价格实施行业范围,研究制定差别化价格溢价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新供地企业设定30个月(自土地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大项目设定42个月(自土地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重组企业和新上规企业设定12个月的过渡期,在过渡期内暂缓实施差别化价格政策。加强对差别化价格政策征收费用的专项管理与审计,确保用于支持产业、企业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