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景宁畲族自治县科学发展奔小康行动计划》经县政府2009年度第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O九年八月十九日
景宁畲族自治县科学发展
奔小康的行动计划
(2008-2012)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发展规划研究院 编制组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二〇〇九年七月
目 录
一、总体要求和行动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总体目标
(四)分类目标
二、实施特色产业壮大工程
三、实施基础设施改善工程………………………………………
四、实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程………………………………
五、实施低收入群众奔小康工程
六、实施畲族文化基地建设工程
七、实施生态环境优化工程
八、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二)政策保障
(三)要素保障
(四)制度保障
附表1景宁畲族自治县科学发展奔小康行动计划主要指标
附表2景宁畲族自治县科学发展奔小康行动计划项目库(实施类)
附表3景宁畲族自治县科学发展奔小康行动计划项目库(争取类)
前 言
景宁是我省唯一的少数民族自治县,也是全国唯一的畲族自治县。2008年5月,省委、省政府制定了《关于扶持景宁畲族自治县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浙委[2008]53号),为了贯彻落实浙委[2008]53号文件,加快推进景宁奔小康步伐,努力实现到2012年,使景宁经济综合实力进入全国120个民族自治县前10位、接近全省基本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目标、建成全国畲族文化发展基地的奋斗目标,特制定《景宁畲族自治县科学发展奔小康行动计划(2008-2012)》。
“十一五”以来,全县上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深入贯彻落实省委“两创”总战略和丽水市委“三市并举”战略,按照县委“一三四八”战略部署,积极应对各方面的挑战,深入推进改革开放,全县经济社会保持较快发展,为进一步科学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十一五”规划以来,以项目推进为抓手,增加投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农业生产增长,工业基础扎实,旅游业加快发展,2007年综合经济实力明显增强,综合排名从全国民族自治县的第19位上升为第16位。生态优势进一步明显,连续三年生态环境监测在全国排名第五。重视保护和挖掘畲族文化,畲族风情特色进一步突显。生态农业成效明显,“茶、竹、菌、菜、药、花、果”等产业初具规模。全面完成欠发达乡镇奔小康工程,积极实施扩大就业和再就业工程,扎实推进下山移民和滩坑库区移民安置工作,加快人口“内聚外迁”进程,人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改善。积极推进城区教育资源整合,全面实施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工程,加快科技、文化、卫生事业发展,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各项社会事业得到全面发展。但在发展中仍存在着不少长期积累下来的矛盾和新问题,面临多重经济社会发展任务。产业基础薄弱,结构层次低,经济总量较小,经济粗放型增长的格局还没有根本改变。重大项目的推动较为乏力,城镇建设力度有待加大,内聚外迁进度较慢。统筹发展与加强保护的难度较大,民生改善任务较为艰巨。
当前尽管国际金融危机蔓延,国际经济形势变化严重影响我国宏观经济走势,对景宁加快发展形成一定的外部压力,但总体上仍处在区域经济转型发展的重要机遇期,在国家和各级政府扩大投资、促进消费、拉动内需的宏观政策大力推动下,也将给景宁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公共服务发展提供有利条件。
一、总体要求和行动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省委“两创”总战略和丽水市委“三市并举”战略,在县委“一三四八”发展战略的基础上,围绕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四位一体”的总体要求,把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放在优先位置,加快推进转型升级,充分发挥畲族自治县的“山、水、人”资源优势,坚持以生态文明为导向,走生态与经济良性互动的发展道路,更好的实现调结构促增长,重点推进以“三大目标、六大工程”和八十个项目为主要内容的“368小康计划”,实现以提升畲乡各族人民生活质量和人口素质为核心、以促进景宁资源和环境永续利用为先导的小康社会奋斗目标。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创新发展。充分体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总目标和“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的要求,科学谋划景宁未来一个时期的发展蓝图,创新发展模式,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协调发展,重点推进。重点选择交通、能源、水利、市政等基础设施和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与改造,解决民生问题,注重城乡统筹协调,使发展成果惠及全县广大人民群众,体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发展理念。
发挥优势,彰显特色。发挥自身的生态资源优势、民族文化特色,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依托科技创新,大力发展特色产业,加快转型升级,壮大畲乡的生态经济。
改革先行,开放带动。明确行动计划在组织、政策、要素、制度等方面的保障措施,确保行动计划有效实施。积极推动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高层次上借力发展,在全方位开放中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三)总体目标
到2012年,景宁力争实现经济综合实力进入全国120个民族自治县前10位、接近全省基本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目标、建成全国畲族文化发展基地的三大目标,使景宁的经济更加发展,社会更加和谐,生活更加幸福,环境更加优美,文化更加繁荣。
(四)分类目标
到2012年景宁畲族自治县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
1、经济综合实力明显增强。经济发展方式实现转变,生态经济发展明显,人均GDP接近或达到全市平均水平,地方财政收入达到3亿元左右,服务业比重达到50%,经济综合实力进入全国120个民族自治县前10名。
2、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显著提高。城乡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覆盖范围明显扩大,城乡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等事业均衡发展提高,城乡公用设施布局合理、共享度提高,城乡之间、群体之间的基本公共服务差距不断缩小,初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全覆盖,每千人医生数达到2人。十五年基础教育普及率达到96%。标准化公路通行政村率达到100%,农村安全饮用水率达到90%以上,城乡生活垃圾处理率达到90%以上。
3、城乡居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民族和谐发展,城乡协调发展,城乡居民生活质量进一步提高,基本接近全省全面小康生活水平。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2200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8500元,70%的低收入农户人均纯收入超过4000元。
4、生态环境更为优美。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初见成效,生态资源得到合理保护和开发,主要生态环境质量指标达到全国领先水平,森林覆盖率维持在79%左右,受保护地区面积占国土面积比例20%以上,建成全省生态县。
5、畲乡文化明显提升。畲族文化遗产得到保护与继承,畲乡特色文化事业得到长足发展,县乡文化体育设施普遍提高,畲乡特色文化产业得到壮大,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7%以上,建成全国畲族文化发展基地。
二、实施特色产业壮大工程
坚持“特色产业兴县”,充分发挥畲族和生态优势,抢抓转型提升发展机遇,大力发展高效生态农业、畲乡风情生态旅游业,积极发展生态工业,增强经济活力,加快建设具有畲乡特色的生态型经济。
做大做强畲乡风情生态旅游业。借助畲族和生态优势,以“中国畲乡”为品牌,加大景区建设,开发畲乡特色旅游项目,完善旅游配套设施,全面推进融山水风光和畲族文化为一体的生态旅游业,培育成景宁的主导产业。加强大景区建设,2009年统筹财政资金2000万元,每年再安排专项资金,集中力量开发建设炉西峡、大际省级风景名胜区、大均畲乡之窗、望东洋省级高山湿地自然保护区,到2010年建成国家4A级景区2个,到2012年国家4A级景区达到3个。科学规划、开发与建设滩坑库区、畲族集聚区,积极推进九龙地质公园、滩坑库区水上观光及草鱼塘森林公园、封金山、山哈寨、惠明寺茶文化园、九重际等主要景区建设,整合发展水利风景区、畲族旅游试验区,争创国家5A景区。加快建设旅游配套设施和景区基础设施,建成鹤溪大酒店、度假酒店等若干家星级宾馆,加紧建设县城、大际、东坑游客集散中心和旅游咨询服务中心,完善景区旅游公共信息标志标识。强化旅游招商,创新开发模式,大力推进外舍旅游商务区建设。依托畲族风情、雁溪古风、郑坑梯田、深洋石寨、库区垂钓等特色,大力发展“农家乐”旅游,重点抓好周湖、金丘、伏叶、深洋、雁溪、大张坑、马坑、郑坑及滩坑库区等旅游特色村发展。加强浙南生态旅游目的地建设,加大旅行社扶持,培育旅游服务人员,积极开拓旅游市场。加快农贸市场、商贸物流中心和文化娱乐等设施建设,大力发展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服务,加强产业技术研发能力,成立钢管行业、农业主导产业的技术研究中心,大力发展服务业。
大力开发高效生态农业。改造提升传统农业,优化调整农业结构,在确保11.68万亩粮食生产能力基础上,大力发展现代高效生态农业,着力开发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强化农业区划,优化调整特色优势农产品布局及其产业发展规划,省级特色优势农产品布局规划增补高山蔬菜、高山花卉、中药材等特色品种,构建高山、远山、低山三大绿色农产品生产带。每年安排1100万元重点培育发展惠明茶、食用菌、竹、高山蔬菜、高山花卉五大特色产业,加大基地基础设施、品牌、交易市场和组织化建设。推进品牌建设,加快土地流转,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做大做强,鼓励引导工商企业投资开发农业,继续加快发展农业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科研机构等组合、嫁接模式,延长农产品产业链,培育10家省市级骨干龙头企业、10家示范性农业专业合作社、10家省市著名商标,争创国家名牌企业。围绕标准化建设,结合农业观光旅游,发展现代农业示范园区,重点实施好万亩茶、万亩中药材、万亩水干果、万亩高山蔬菜、万头生猪养殖标准化生产基地的“五万工程”,加大标准茶厂、竹林道、万吨冷藏库、县农贸市场改造及澄照、大际、沙湾、梧桐等茶叶、蔬菜、中药材交易市场建设。全面实施“兴林富民”工程,建设东坑竹子现代示范园区,大力推进油茶基地(“浙南油库”)建设。实施惠明茶、食用菌产业提升工程,建设惠明茶产业园、食用菌标准化示范园区,建成中国惠明茶之乡、食用菌之乡。争取把畲族地方特色药材中药产品开发、食(药)用菌新品种及新产品开发等重大项目单独列入省科技厅年度科技计划。充分利用山地、水库资源,加大发展畜禽、淡水养殖,积极推进规模化生态化家禽、山羊、生猪养殖基地建设,完成渔业良种场改造、标准化渔塘建设。
发展特色生态工业。抢抓产业转型、调整、提升机遇,围绕产业集聚、生态化改造要求,大力抓好丽水经济开发区景宁民族工业园、景宁经济开发区、乡镇工业功能区平台建设,大力发展茶、笋、菌、菜等食品制造业、竹木加工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科学发展水电和水生产,积极发展来料加工业,培育主导产业,构建地方特色生态工业体系,增强县域工业综合竞争力。加快景宁经济开发区生态化改造与建设,优化调整城北开发区块,推进佃源工业区块建设,构建“一区多功能块”模式;全力推进丽水经济开发区景宁民族工业园开发建设,2009年开工建设一期基础设施,2010年前计划投资5亿元。依据城乡规划,科学建设乡镇工业功能区,加快建设东坑乡镇工业功能区,推进沙湾、梧桐、鸬鹚等乡镇生态工业区块建设。大力推进外舍产业复合区、城北竹木工业园、东坑乡镇工业功能区等标准厂房建设,到2010年建成5万平方米以上标准厂房。加大实施“山海协作”工程,加强挂钩帮扶的宁波鄞州区、温岭市和温州市等发达地区招商引资,推进产业、技术、管理、资源融合发展、配套开发。科学开发小水电,加快瓯江小溪大均以上水电开发,积极推进小溪流域抽水蓄能电站开发研究,提升发展水电业。
三、实施基础设施改善工程
按照浙委[2008]53号要求,加强交通、能源、水利、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突出基础设施网络化建设,构建布局合理、设施先进、功能齐全的基础设施体系,提高基础设施的现代化水平,保障县域经济发展能力。
提升交通通行能力。努力构建“两纵一横一环四通道”的公路交通主骨架,全面融入全省“四小时交通圈”,提高公路网密度和等级,着力改善区域发展环境。加快完成龙丽温高速公路云景段建设,力争开工建设景(宁)文(成)段,计划完成投资7.5亿元。建设连接温州便捷通道,重点推进228省道改(新)建和330省道瑞东线改造提升,力争2009年开工建设228省道岚头岭至汇田大桥段,2010年开工建设县城至石牛山段,2011年开工建设330省道瑞东线改造提升项目,计划完成投资3亿元以上。完善县道建设,提高与莲都区、龙泉市、青田县、庆元县的通行能力,建成庆景青公路滩坑库区景宁淹没段、大顺至大港头、沙湾交见圩至龙泉叶村、渤海至郑坑至梅岐公路,开工建设庆景青公路景庆段公路、家地至庆元等公路,计划完成投资5亿元以上。积极推进新农村公路建设,力争到2012年完成61个通村公路建设,道路硬化路达到98%以上,完成投资4亿元,着力抓好滩坑库区库周行政村准四级公路复建,适时改造标溪至雁溪至东坑公路。加大进入大际省级风景名胜区、望东洋省级高山湿地等旅游景区公路改造,强化交通运输站场及公路养护设施建设,加强水运设施建设,实施好水上康庄工程,计划完成投资1.5亿元。建成县客货运中心、公路站房及部分农村客运站场工程,积极建设和完善滩坑库区码头布局和配套设施,加快外舍海事搜救中心、梅坑海事搜救点建设,完成航道、航标、安保监控设备、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继续加大瓯江小溪、飞云江流域撤渡建桥。
完善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按照“适度超前、积极平衡”的要求,不断完善输电网线路,增强主网架的供电可靠性,继续推进电源点建设,促进电源电网协调发展。全力加快电网建设和改造,继续推进农村电网改造工程,完成220kV(鹤溪)景宁输变电工程和城区10 kV配电网工程改造与建设,加快建成沙湾、外舍、东坑等110 kV输变电工程和梧桐、大际、大均等35 kV输变电工程,计划完成投资2亿元。继续推进“中国小水电之乡”建设,完成瓯江小溪流域综合规划调整,推进大均电站梯级开发项目建设。
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强塘工程”,继续实施瓯江干堤加固、小流域重要堤防加固工程建设,重点开展瓯江小溪、鹤溪、梧桐坑、大赤坑、三插溪等中小流域堤防加固工程和病险山塘水库整治除险加固,完成堤防加固28公里、整治70座山塘、除险加固10万方以下山塘97个,实施塔堪、周湖、张春等地段县城防洪工程,计划完成投资2.5亿元。加强水土流失治理和万里清水河道工程,实施城乡饮用水源保障工程,继续加快郑坑大顺、鸬黄、上标大际等节水灌溉工程建设,计划完成投资1亿元。
加快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以规划引导城乡基础设施建设,重点突出县城功能性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和辐射。加强县城规划编制,建设以鹤溪为中心,向张春、外舍方向扩展的带状组团城市,基本完成“三纵两横一河”城市道路交通框架建设,完善市政、公共服务功能设施。加快旧城拆迁改造和外舍防护工程建设,全面推进旧城、外舍新区道路网、供排水、景观保护、公园等建设,基本完成人民路南北延伸、鹤溪路南北延伸、环城东路拓宽延伸等“三纵”和复兴路改造、团结路东向延伸等“两横”的道路工程,与道路建设同步推进供水排污管网改造,完成鹤溪河中路景观带改造、文化公园、综合停车场等建设,规划建设外舍中心公园、科普活动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等工程,计划完成投资4.5亿元。按照“布局合理、环境优美、设施齐备、服务配套、生活舒适”的农村新社区建设要求,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完成投资8亿元,优化人居环境,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完成东坑、沙湾、英川、九龙、大际、毛垟等乡镇总体规划、控制性规划和县域总体规划保留的大部分行政村建设规划的编制。推进东坑、沙湾中心镇培育工程的实施,基本完成九龙和渤海2个库区乡镇市政工程复建。完成“十村示范、百村整治”工程,组织实施农村饮用水、25个电气化村建设、乡村垃圾和污水收集处理、广播电视村村通等工程。结合中心村建设和旧村改造,重点完成王金洋、双坑、梅坑、畚斗湾、双后降、水碓洋、梧桐坑等库区及下山移民安置小区基础设施建设。
四、实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程
贯彻落实《浙江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行动计划》,切实解决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问题,努力保障景宁人民群众均等化享受到基本公共服务,促进民族和谐共处,生活质量和生活水平全面提高。
加快普及十五年基础教育。优化整合教育资源,大力提升城区教育资源的供给能力,提升教育发展水平,创建省级教育强县。提升景宁中学教育质量,支持景宁中学利用富余教育资源举办初中教育,提高初升高比例。推进中小学标准化建设,继续推进中小学布局调整,加大基础教育的硬件设施投入,改善教育技术装备和农村中小学教师集体宿舍,2010年前计划投资1亿元,完成县城北中学扩建和县实验一小、县民族中学、大际中心小学迁建,开工建设县城北小学。加强学前教育,建设幼儿教育队伍,2010年前计划投资0.32亿元,完成县城南幼儿园、鹤溪中心幼儿园等建设,加快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制度,提高中小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实施第二轮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农村中小学“书香校园”工程,进一步提高农村中小学爱心营养餐标准。加强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实施省中小学教师“领雁工程”,培训一批市县级骨干校长、骨干教师和骨干德育教师。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促进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均衡发展,继续实施好职业教育六项行动计划,加大职业实训基地、再就业培训中心、现代农业培育基地等建设。开展预备劳动力培训,适龄初高中毕业生免费接受6个月至1年的职业技能培训,重点发展种养殖、旅游及餐饮服务、机械加工等特色专业,发挥职业教育在劳动力技能培养方面的积极作用。发展景宁特殊教育,特别是发展弱智教育,提高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
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积极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发展,统一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制度,提高乡镇卫生院服务水平,着力缓解群众看病贵就医难问题。加强公共卫生服务设施建设,扩建县医院病房,完成滩坑库区九龙、渤海卫生服务中心复建,加快建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卫生监督综合用房工程,积极建设中心村卫生室。优化卫生资源配置,推进运行管理机制改革,每年实行医疗机构与省市级高水平医院、政府对口部门合作交流,提高医疗卫生队伍素质。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乡医疗救助“3+1”医疗保障制度,建立社区责任医生制度,完善城乡居民健康体检和健康档案制度。推进县计生指导站和乡镇中心服务站标准化建设,实施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积极推行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免费孕前优生检测。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建设,建立完善农村药品监督和供应网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通报和控制体系。
提高社会保障覆盖水平。积极扩大就业,建立与就业挂钩的企业发展支持政策,大力开发生活性服务业、公益性就业岗位,扩大小额担保贷款、贷款贴息、职业培训补贴等政策受益人员。加大就业培训和就业援助力度,开发城乡社区公益性岗位及行政事业机关勤杂岗位,重点加强城镇“4050”人员、零就业家庭和农村低收入农民的就业。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实行职业中介行政许可制度,建设县公共就业服务场所,完善失业预警制度。加强高校毕业生和返乡农民工就业工作,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中小企业工作,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和投身新农村建设。推进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全覆盖。进一步落实救助政策,加强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法律援助、教育救助等社会救助,重点提高医疗救助的受益面和受益水平,加大灾害救助和防灾减灾网络建设,建成景宁县救助站和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实行城乡低保水平动态管理,低保对象“应保尽保”,巩固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人员”集中供养工作。加快社会福利发展,建设老年公寓、1-2个县乡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等养老设施和乡村社区服务中心。抓好县“固房工程”试点,加快廉租房、经济适用房、旧城改造安置房建设,积极推进商品房开发。
五、实施低收入群众奔小康工程
组织实施《低收入群众增收计划》,切实做好“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新一轮结对帮扶工作,以提高低收入农户致富能力和收入水平为中心,把统筹城乡发展与统筹区域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开展产业开发帮扶、培训就业帮扶和完善基础设施、社会救助,加快低收入群众增收奔小康步伐。
强化帮扶工作举措。建立责任明确、部门协作、社会参与、上下联动、合力帮扶的扶贫工作格局,全力组织开展产业开发帮扶行动、培训就业帮扶行动、下山搬迁帮扶行动、基础设施建设行动、社会救助覆盖行动等,到2012年力争实现70%以上低收入农户人均纯收入达到4000元、城镇低收入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007年城镇低保标准的4倍。省、市、县三级结对帮扶单位帮助148个低收入农户集中村制定增收行动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强化“一村一户一策一干部”的帮扶机制,落实产业发展带动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农民技能培训、集体经济发展、村民主管理和法治建设等任务。进一步完善省发改委、省财政厅、鄞州区10个镇(街道)的挂钩联系制度,建立经常性干部互派挂职、农村工作指导员、科技特派员、蹲点调研、结对帮扶与山海协作联动等制度。充分发挥统战、共青团、工商联等组织优势,借助宁波市鄞州区、温岭市各强镇(街道)民营企业的优势,加大“少数民族低收入群众增收帮扶行动计划”、“低收入农户青少年关爱行动”、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等实施,建立民营企业与“低收入农户集中村”开展多种形式的“村企结对”关系。
实施产业提升富民工程。以“低收入农户集中村”农业资源和产业基础为立足点,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培养新型农民,培育壮大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大力扶持发展特色种养业、来料加工、“农家乐”休闲旅游业,发展农村经济带动低收入农户增收。积极引导发展水干果种植、畜禽养殖、水产养殖等地方特色产业,重点抓好茶、竹、菌、蔬菜、花卉等优势农业产业,到2012年全县“低收入农户集中村”新建竹林5000亩、低改竹林50000亩;新建、改造茶园各10500亩;发展食用菌2万袋;种植蔬菜23.55万亩、花卉4000亩。整合各级专项扶持资金,扶持培育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并具有一定带动能力的农业龙头企业5家以上,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10家以上,鼓励低收入农户组建以特色农业发展为平台的扶贫合作社,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和农业专业合作社在低收入农户集中村建立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初级加工基地。采取农村信用社、中小企业贷款等措施鼓励在下山移民小区、中心村建来料加工、家庭工业集聚点,在义乌、永康等大型批发交易市场设立中介服务机构或办事处,培养和扶持来料加工经纪人、专业村和重点企业,到2012年培育来料加工经纪人110名,发展家庭工业25户,从业人员分别达到13000人、250人。加大“农家乐”旅游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加强旅游推介宣传和“农家乐”旅游品牌建设,鼓励有条件的低收入农户依托资源开发“农家乐”旅游,并优先列入“农家乐”旅游发展规划,到2012年发展“农家乐”经营户150户,从业人员500人。通过集体农业资源、资产承包、租赁、入股,以及开展中介服务、下山移民无偿安置用房经营等方式,加快集体经济发展。围绕产业发展,培育新型农民,以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等资源,针对性培训农业技术、转移就业技能,推行多样化培训模式,使低收入农户劳动力普遍接受一次以上技能培训,接受农业技术培训10800人,转移就业技能培训7200人。加强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鼓励外出务工经商创业,优先安排低收入群众劳动力就业,转移就业1500人,解决就业岗位560个。
改善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坚持城乡统筹、集聚发展、生态文明的要求,实施“下山搬迁帮扶行动”、“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改善低收入农户生产生活条件。按照“合并自然村、减少行政村、发展中心村”的思路,以转移搬迁高山远山区、地质灾害危险区、重点水库库区村庄人口为重点,实施农民异地转移工程,安排省、市、县三级专项资金,补助标准每人不少于1万元,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相结合,在中心镇、中心村建设安置小区,安排建设用地730.5亩,集中安置9000余人。积极实施新农村公路、农村安全饮用水、村庄整治、农村信息化等建设,加大农村垃圾集中处理、生活污水治理、危旧房改造、村庄绿化、农村水利设施建设等力度,优先推进低收入农户集中村基础设施建设,2012年“低收入集中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新社区2个,示范村1个,整治村99个,污水处理提升村29个。
扩大生活保障与社会救助。按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求,在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基础上,提高救助水平,保障低收入群众生活水平。扩大最低生活保障覆盖面,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低收入群众“应保尽保”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人均月补差不低于全县“低保”标准的50%,到2012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达到2500元以上。逐步加大对低收入群众子女教育资助力度,确保低收入群众子女同等接受良好教育,到2012年低收入群众子女普遍接受减免或部分减免学费的高中段教育、免缴学费的职业高中教育。到2012年实现低收入群众人人享有基本卫生服务,全面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提高政府支持的个人出资比例,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本村“农保”标准1.5倍的低收入农户实现医疗救助全覆盖。加大低收入群众住房救助、灾害救助、政策性保险力度,提高补助标准。
六、实施畲族文化基地建设工程
紧紧围绕“全国畲族文化发展基地”建设目标,坚持“畲乡风情名县”战略,努力保护传承和弘扬发展以畲族文化为核心的畲乡文化,推进县域先进文化,全面提升文化软实力,全面建设文化畲乡,初步形成与全国民族自治县前十位目标相适应的文化发展格局,为全国民族自治县文化建设作出榜样、提供示范。
立足全国,深化“文化基地”研发工作。全力规划和保护“环敕木山畲族村落群”为核心的畲族聚居保护区,成为全国最具原生态的畲族文化研究样本,保护和抢救大张坑、深洋、金丘、郑坑、杨山、伏叶、岭里等古村落。建设全国畲族文化研发中心,深入开展畲乡文化研究和开发工作,形成畲族文化收集体系、研究体系、开发体系,收集整理、编撰出版畲族歌舞、服饰、建筑、饮食、习俗等10个系列主题的《畲族文化丛书》,建成全国最具影响力的畲族文献资料查勘中心。设立全国畲族文化交流机构,建立中国畲族文化网站,加强与全国各地畲族文化的交流与沟通,把景宁的畲族文化培育成全国畲族文化的样板。
加大投入,夯实“文化基地”硬件基础。2010年中国畲族博物馆建成并投入使用,成为展示和研究全国畲族文化的重要平台,力争成为全国民族类博物馆的典范。高标准规划、建设外舍旅游商务区,着手建设以鹤溪路为主线的畲族风情大道,改造复兴路、民贸街、人民路等县城主街立面,建设城区及主要旅游景点的标志性畲族建筑,固化畲族建筑元素。保护开发畲乡古城,2009年完成“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创建,着手推进中国历史文化名镇争创工作。实施主要入境通道和通景区公路的民族化绿化美化工程。按照“县有馆、乡有站、村有室”要求,到2012年完成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建成100个村文化活动室。改造、建设县运动场、游泳馆、民族体育公园等设施,推进体育小康村建设,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6平方米。大力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村村响工程,行政村有线电视网络联网率达95%以上。
狠抓落实,推进“文化基地”产业发展。以风情旅游业为龙头,融入畲族文化,着力创建国家AAAA景区,大力发展“畲家乐”,开发畲族特色饮食、特色体育活动,努力形成若干个畲族群众聚居区休闲旅游产业带,创建中国国际旅游文化目的地。着力规划建设畲族文化创意园,纳入我省重点服务业发展集聚区,开发建设畲族演艺娱乐、会展策划、民族工艺品、畲医畲药、影视动漫等文化创意产业和文化创意产品及服务,打造“畲乡制造”的文化产品主载体和主平台,形成有鲜明地域色彩的区域文化品牌集聚区,实现文化经济化、经济文化化,促进区域经济与区域文化联动发展。创新文化体制改革,扶持发展浙江畲族民间艺术团,研发“千年山哈”(暂名)一台戏的产业链,推动畲族文化演艺业发展。
全力创建,打造“文化基地”支撑品牌。围绕“中国畲乡”主品牌,每年举办“中国·畲乡三月三”节庆活动,成为集文化研讨、旅游观光、招商引资、文体娱乐为一体的国家知名节庆。举办“全国少数民族发展论坛”,建成全国120个民族自治县县域经济科学发展的国家级高端论坛,发布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权威信息。全力开展国家级文化遗产申报工作,努力争创“中国国际旅游文化目的地”、“中国名茶之乡”、“浙江省民族民间艺术之乡—畲乡民间舞蹈之乡”、省级地质公园等。
兼收并蓄,充实“文化基地”丰富内涵。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开展“爱我畲乡、建我家园”等系列主题教育活动,弘扬“纯朴厚道、坚忍不拔、兼收并蓄、敢闯天下”的畲乡精神,增强畲族的自豪感和自信心。加强和发展以山区文化、生态文化为基础的廊桥文化、茶叶文化、香菇文化、红色文化、孝道文化等,与畲族特色文化相互融合、互相促进,推动畲族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完成省级卫生县城、文明县城创建,争创国家卫生县城、文明县城,进一步提升畲族文化、文明程度。
七、实施生态环境优化工程
围绕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积极实施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行动计划,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积极做好节能减排工作,着力保护自然环境和改善生态人居环境,争创省级生态县,增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全面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坚持“绿色生态立县”战略,落实全省“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加强生态修复及保护工作,建设生态县。积极推进污染物减排工作,把好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关,加大污染源在线监测设施投入,努力完成“十一五”减排计划。加强县城、建制镇饮用水源保护,创建合格规范饮用水源保护区。继续推进瓯江支流小溪、鹤溪河、大赤坑等流域及飞云江流域生态修复和源头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加强封山育林、水土流失治理,增强水环境功能建设。加强湿地保护和修复,推进望东洋高山湿地建设与保护,规划建设大仰湖、仰天湖湿地自然保护小区,积极建设湿地公园工程。大力建设生态公益林,新增54万亩省级生态公益林,实施针叶林阔叶化改造,建设城郊生态景观林,设立主要景点负氧离子监测点。加强“三沿五区”坟墓治理,大力推行生态葬法。开展庆景青、景泰交通干线生态保护与修复,推进绿色通道建设。调整优化矿业结构和布局,开展绿色矿山创建,加强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与修复。
积极构建循环产业体系。加快推进景宁经济开发区生态化改造与建设,加强环境设施建设,鼓励清洁生产,培育一批食品、竹木加工、泵阀金属制造等行业。组织实施好循环经济“991行动计划”东坑镇生态镇建设项目,培育成农村发展循环经济示范工程。大力推广食用菌大棚温室栽培、生猪和家禽生态化养殖模式,大力发展以茶、竹、茭白等农业主导产业,以产业化经营方式,开发产业关联度密切的种植、养殖、加工结合的种养加一体化模式和休闲农业模式,发展循环农业。利用山地丘陵资源推进农作物立体种植为主体的特色生态农业发展。加强景区环境整治,推进景区ISO14000环境质量体系论证,开发绿色旅游产品,建设生态旅游景区。
大力推进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倡导公共机构节能、建筑节能和公民节能,鼓励开发利用太阳能、沼气等清洁能源,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大力推进企业技术改造和创新,加强泵阀金属、食品加工等企业节能降耗,引进节能降耗、清洁生产、污染治理等环保产品和生产工艺开发,培育生态型、资源节约型工业。推进新建筑建筑节能,开展高耗能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试点,居民住宅小区、下山移民小区推广采用太阳能供热、供电。强化集约节约用地,提高工业投资强度、容积率标准,建设多层标准厂房,新建农村居民点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80平方米以内,实施新农村建设节地示范工程,综合开发利用低丘缓坡资源,建设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推进农村宅基地、空闲地治理。大力开发清洁发展机制(CDM),完成小水电CDM项目开发,研究开发林木、竹林的碳汇造林项目。
全面推进生态县建设。积极推行绿色生活方式,继续推进绿色企业、绿色饭店、绿色社区、绿色家庭等绿色系列创建活动,组建环保民间组织、志愿者队伍。营造城乡优美人居环境,加大环保基础设施投入,建设县城污水收集管网、垃圾填埋场和乡村垃圾处理设施,倡导推行垃圾分拣和废弃物回收利用,形成“户集村收、乡镇处理”和“户集村收、乡镇中转、县处理”相结合的城乡生活垃圾收集处理体系。争取实施“百万农户生活污水净化沼气工程”、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建成东坑、大际、沙湾、九龙等集镇污水处理厂,50%以上行政村开展生活污水处理。开展土壤生态修复综合试点、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加强农村农业污染面源治理,创建绿化示范村100个,整治河沟池塘40公里,建设“万里清水河道”50公里。积极创建生态村、生态镇、生态县,2011年达到省级生态县标准,到2012年县级以上生态村基本覆盖、创建17个省级生态乡镇、3个国家环境优美乡镇。
八、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建立健全统一领导、多层推进、专家服务的省市县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在省委、省政府统一领导下,完善由一名省政府领导联系景宁的工作机制,每年听取一次景宁的工作汇报,协调处理发展改革中的重大事项。积极推进和着力健全省级部门结对帮扶工作机制,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的结对帮扶挂钩联系制度化,加强省级各部门工作帮扶,推进宁波、温岭市等沿海发达地区与景宁产业对接的“山海协作”工作机制。行动计划要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为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建立县政府分管领导和部门的责任制,联动上级部门,组织县内部门,分解年度计划任务,有序开展工作。设立“科学发展奔小康行动计划”专家委员会,为景宁的发展改革出谋划策。采取专项协作会议、联席会议等多种形式,解决在发展中可能存在的资源、行政条块分割等问题,形成“政府全力推动、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多方参与”的发展氛围。
(二)政策保障
围绕民族区域自治政策,贯彻落实浙委[2008]53号文件精神,加强与省直部门沟通联系,争取政策效用最大化,争取落实享受比照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减免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建设项目等地方资金配套,国债及中央财政投资补助项目要求地方配套的由省财政给予解决的特殊政策。争取加大省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建立扶持景宁发展的5000万元专项资金使用及递增机制。适当降低省级各类专项扶持资金补助项目申报的规模标准,保障项目补助达到全省平均数,特别是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方面资金补助标准,继续加大促进人口集聚的下山移民专项扶持。帮扶发展景宁经济开发区生态化改造与建设,争取省民委、省扶贫办帮扶,尽早将丽水经济开发区景宁民族工业园纳入国家民委扶贫开发试验区扶持政策范围。在省级主体功能区规划中,充分考虑民族自治县发展需求和潜力资源,争取将鹤溪镇、澄照乡列入重点开发区块。
(三)要素保障
加强资金要素保障。充分利用民族政策,争取省级以上经济建设、公共事业发展、社会保障、社会管理等方面的财政专项资金和政策补贴资金,保障行动计划实施的年度计划要求。用好每年5000万元省补基础设施建设专项项目资金,分解落实到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环境保护等重点项目上。积极筹措资金,整合财力,建立每年1100万元农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内聚外迁(中心镇村培育)专项资金、产业转型提升专项资金等,顺利实施行动计划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项目,完善基础设施功能,推进产业转型提升,保障民生。
加强土地要素保障。在二轮土地修编中建设用地计划优先保障行动计划项目所需,对重大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项目用地需求予以特殊倾斜。编制行动计划项目用地计划,优先考虑景宁项目列入省重点建设项目计划,提供土地保障。大力支持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利用,争取将外舍新区、景宁经济开发区、东坑乡镇工业功能区涉及的3个重点区块纳入省级重点开发区块规划。积极开展土地集约节约行动,扶持土地开发整理、宅基地复垦、标准厂房建设。
加强人力资源支持。充分利用浙江大学、省农科院、浙江林学院等科研院校科技人才和宁波、台州、嘉兴、温州等发达地区先进技术及管理经验,进行各方面人力资源的交流沟通和对口扶持,提高景宁特色科技的发展实力。依托科技特派员制度、结对帮扶制度,建立科研创新平台,推进政府、企业、农村与科研院校多方位合作,提升县域的科技创新能力。加强旅游人才的培养,通过浙江大学、浙江林学院、浙江旅游职业学院等高等院校,每年为景宁旅游从业人员举办一至二期短期业务技能培训。借助省内高校和省市党校的培养平台,轮训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提高实践科学发展观能力和科学管理水平。重点建立省级部门、发达地区相关部门与景宁互派干部挂职锻炼工作机制,省各主要部门经常性下派干部到景宁挂职帮扶,特别是加大教育、医疗等企事业单位间经常性、制度化的交流合作,积极争取更多人才指导帮助景宁发展,培养提高适应科学发展的景宁当地人才。建立人才柔性流动制度,创造优良人才发展环境,提供优惠舒适的条件,完善人才培训教育、高级人才培养、高层次人才引进、专业技术人员突出贡献奖励机制,增强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用活人才的能力,吸引各方人才在景宁创业,服务景宁经济发展。
(四)制度保障
建立定期考评制度,从行动计划的进程统计、检查考核、监督问责、评估修订和奖惩等方面,实施年度评估,完善考核考评激励制度。年初制订年度滚动计划,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由县委进行执行情况督查,评估目标的实现情况,以保证相关计划能够得到顺利执行。
建立实施情况的通报制度,结合经济社会发展运行机制,每季度县内各部门总结通报,每半年实施情况及时通过媒体公开通报,次年一季度向省委、省政府汇报上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加强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行动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每年定期将规划目标和主要任务的进展情况向县人大报告,向县政协通报。推广成绩突出部门的经验,宣传先进典型,把干部群众的思想、行动统一到实现景宁科学发展奔小康的行动目标,从战略和全局高度认清加快景宁发展的重要性、艰巨性和紧迫性。
附表1 景宁畲族自治县科学发展奔小康行动计划主要指标
注:基期值中标示“—”表明目前尚无此统计数据
主题词:经济管理 计划 通知
抄送: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8月19日印发
《景宁畲族自治县科学发展奔小康行动计划》经县政府2009年度第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O九年八月十九日
景宁畲族自治县科学发展
奔小康的行动计划
(2008-2012)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发展规划研究院 编制组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二〇〇九年七月
目 录
一、总体要求和行动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总体目标
(四)分类目标
二、实施特色产业壮大工程
三、实施基础设施改善工程………………………………………
四、实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程………………………………
五、实施低收入群众奔小康工程
六、实施畲族文化基地建设工程
七、实施生态环境优化工程
八、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二)政策保障
(三)要素保障
(四)制度保障
附表1景宁畲族自治县科学发展奔小康行动计划主要指标
附表2景宁畲族自治县科学发展奔小康行动计划项目库(实施类)
附表3景宁畲族自治县科学发展奔小康行动计划项目库(争取类)
前 言
景宁是我省唯一的少数民族自治县,也是全国唯一的畲族自治县。2008年5月,省委、省政府制定了《关于扶持景宁畲族自治县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浙委[2008]53号),为了贯彻落实浙委[2008]53号文件,加快推进景宁奔小康步伐,努力实现到2012年,使景宁经济综合实力进入全国120个民族自治县前10位、接近全省基本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目标、建成全国畲族文化发展基地的奋斗目标,特制定《景宁畲族自治县科学发展奔小康行动计划(2008-2012)》。
“十一五”以来,全县上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深入贯彻落实省委“两创”总战略和丽水市委“三市并举”战略,按照县委“一三四八”战略部署,积极应对各方面的挑战,深入推进改革开放,全县经济社会保持较快发展,为进一步科学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十一五”规划以来,以项目推进为抓手,增加投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农业生产增长,工业基础扎实,旅游业加快发展,2007年综合经济实力明显增强,综合排名从全国民族自治县的第19位上升为第16位。生态优势进一步明显,连续三年生态环境监测在全国排名第五。重视保护和挖掘畲族文化,畲族风情特色进一步突显。生态农业成效明显,“茶、竹、菌、菜、药、花、果”等产业初具规模。全面完成欠发达乡镇奔小康工程,积极实施扩大就业和再就业工程,扎实推进下山移民和滩坑库区移民安置工作,加快人口“内聚外迁”进程,人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改善。积极推进城区教育资源整合,全面实施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工程,加快科技、文化、卫生事业发展,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各项社会事业得到全面发展。但在发展中仍存在着不少长期积累下来的矛盾和新问题,面临多重经济社会发展任务。产业基础薄弱,结构层次低,经济总量较小,经济粗放型增长的格局还没有根本改变。重大项目的推动较为乏力,城镇建设力度有待加大,内聚外迁进度较慢。统筹发展与加强保护的难度较大,民生改善任务较为艰巨。
当前尽管国际金融危机蔓延,国际经济形势变化严重影响我国宏观经济走势,对景宁加快发展形成一定的外部压力,但总体上仍处在区域经济转型发展的重要机遇期,在国家和各级政府扩大投资、促进消费、拉动内需的宏观政策大力推动下,也将给景宁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公共服务发展提供有利条件。
一、总体要求和行动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省委“两创”总战略和丽水市委“三市并举”战略,在县委“一三四八”发展战略的基础上,围绕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四位一体”的总体要求,把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放在优先位置,加快推进转型升级,充分发挥畲族自治县的“山、水、人”资源优势,坚持以生态文明为导向,走生态与经济良性互动的发展道路,更好的实现调结构促增长,重点推进以“三大目标、六大工程”和八十个项目为主要内容的“368小康计划”,实现以提升畲乡各族人民生活质量和人口素质为核心、以促进景宁资源和环境永续利用为先导的小康社会奋斗目标。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创新发展。充分体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总目标和“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的要求,科学谋划景宁未来一个时期的发展蓝图,创新发展模式,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协调发展,重点推进。重点选择交通、能源、水利、市政等基础设施和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与改造,解决民生问题,注重城乡统筹协调,使发展成果惠及全县广大人民群众,体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发展理念。
发挥优势,彰显特色。发挥自身的生态资源优势、民族文化特色,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依托科技创新,大力发展特色产业,加快转型升级,壮大畲乡的生态经济。
改革先行,开放带动。明确行动计划在组织、政策、要素、制度等方面的保障措施,确保行动计划有效实施。积极推动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高层次上借力发展,在全方位开放中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三)总体目标
到2012年,景宁力争实现经济综合实力进入全国120个民族自治县前10位、接近全省基本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目标、建成全国畲族文化发展基地的三大目标,使景宁的经济更加发展,社会更加和谐,生活更加幸福,环境更加优美,文化更加繁荣。
(四)分类目标
到2012年景宁畲族自治县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
1、经济综合实力明显增强。经济发展方式实现转变,生态经济发展明显,人均GDP接近或达到全市平均水平,地方财政收入达到3亿元左右,服务业比重达到50%,经济综合实力进入全国120个民族自治县前10名。
2、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显著提高。城乡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覆盖范围明显扩大,城乡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等事业均衡发展提高,城乡公用设施布局合理、共享度提高,城乡之间、群体之间的基本公共服务差距不断缩小,初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全覆盖,每千人医生数达到2人。十五年基础教育普及率达到96%。标准化公路通行政村率达到100%,农村安全饮用水率达到90%以上,城乡生活垃圾处理率达到90%以上。
3、城乡居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民族和谐发展,城乡协调发展,城乡居民生活质量进一步提高,基本接近全省全面小康生活水平。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2200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8500元,70%的低收入农户人均纯收入超过4000元。
4、生态环境更为优美。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初见成效,生态资源得到合理保护和开发,主要生态环境质量指标达到全国领先水平,森林覆盖率维持在79%左右,受保护地区面积占国土面积比例20%以上,建成全省生态县。
5、畲乡文化明显提升。畲族文化遗产得到保护与继承,畲乡特色文化事业得到长足发展,县乡文化体育设施普遍提高,畲乡特色文化产业得到壮大,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7%以上,建成全国畲族文化发展基地。
二、实施特色产业壮大工程
坚持“特色产业兴县”,充分发挥畲族和生态优势,抢抓转型提升发展机遇,大力发展高效生态农业、畲乡风情生态旅游业,积极发展生态工业,增强经济活力,加快建设具有畲乡特色的生态型经济。
做大做强畲乡风情生态旅游业。借助畲族和生态优势,以“中国畲乡”为品牌,加大景区建设,开发畲乡特色旅游项目,完善旅游配套设施,全面推进融山水风光和畲族文化为一体的生态旅游业,培育成景宁的主导产业。加强大景区建设,2009年统筹财政资金2000万元,每年再安排专项资金,集中力量开发建设炉西峡、大际省级风景名胜区、大均畲乡之窗、望东洋省级高山湿地自然保护区,到2010年建成国家4A级景区2个,到2012年国家4A级景区达到3个。科学规划、开发与建设滩坑库区、畲族集聚区,积极推进九龙地质公园、滩坑库区水上观光及草鱼塘森林公园、封金山、山哈寨、惠明寺茶文化园、九重际等主要景区建设,整合发展水利风景区、畲族旅游试验区,争创国家5A景区。加快建设旅游配套设施和景区基础设施,建成鹤溪大酒店、度假酒店等若干家星级宾馆,加紧建设县城、大际、东坑游客集散中心和旅游咨询服务中心,完善景区旅游公共信息标志标识。强化旅游招商,创新开发模式,大力推进外舍旅游商务区建设。依托畲族风情、雁溪古风、郑坑梯田、深洋石寨、库区垂钓等特色,大力发展“农家乐”旅游,重点抓好周湖、金丘、伏叶、深洋、雁溪、大张坑、马坑、郑坑及滩坑库区等旅游特色村发展。加强浙南生态旅游目的地建设,加大旅行社扶持,培育旅游服务人员,积极开拓旅游市场。加快农贸市场、商贸物流中心和文化娱乐等设施建设,大力发展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服务,加强产业技术研发能力,成立钢管行业、农业主导产业的技术研究中心,大力发展服务业。
大力开发高效生态农业。改造提升传统农业,优化调整农业结构,在确保11.68万亩粮食生产能力基础上,大力发展现代高效生态农业,着力开发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强化农业区划,优化调整特色优势农产品布局及其产业发展规划,省级特色优势农产品布局规划增补高山蔬菜、高山花卉、中药材等特色品种,构建高山、远山、低山三大绿色农产品生产带。每年安排1100万元重点培育发展惠明茶、食用菌、竹、高山蔬菜、高山花卉五大特色产业,加大基地基础设施、品牌、交易市场和组织化建设。推进品牌建设,加快土地流转,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做大做强,鼓励引导工商企业投资开发农业,继续加快发展农业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科研机构等组合、嫁接模式,延长农产品产业链,培育10家省市级骨干龙头企业、10家示范性农业专业合作社、10家省市著名商标,争创国家名牌企业。围绕标准化建设,结合农业观光旅游,发展现代农业示范园区,重点实施好万亩茶、万亩中药材、万亩水干果、万亩高山蔬菜、万头生猪养殖标准化生产基地的“五万工程”,加大标准茶厂、竹林道、万吨冷藏库、县农贸市场改造及澄照、大际、沙湾、梧桐等茶叶、蔬菜、中药材交易市场建设。全面实施“兴林富民”工程,建设东坑竹子现代示范园区,大力推进油茶基地(“浙南油库”)建设。实施惠明茶、食用菌产业提升工程,建设惠明茶产业园、食用菌标准化示范园区,建成中国惠明茶之乡、食用菌之乡。争取把畲族地方特色药材中药产品开发、食(药)用菌新品种及新产品开发等重大项目单独列入省科技厅年度科技计划。充分利用山地、水库资源,加大发展畜禽、淡水养殖,积极推进规模化生态化家禽、山羊、生猪养殖基地建设,完成渔业良种场改造、标准化渔塘建设。
发展特色生态工业。抢抓产业转型、调整、提升机遇,围绕产业集聚、生态化改造要求,大力抓好丽水经济开发区景宁民族工业园、景宁经济开发区、乡镇工业功能区平台建设,大力发展茶、笋、菌、菜等食品制造业、竹木加工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科学发展水电和水生产,积极发展来料加工业,培育主导产业,构建地方特色生态工业体系,增强县域工业综合竞争力。加快景宁经济开发区生态化改造与建设,优化调整城北开发区块,推进佃源工业区块建设,构建“一区多功能块”模式;全力推进丽水经济开发区景宁民族工业园开发建设,2009年开工建设一期基础设施,2010年前计划投资5亿元。依据城乡规划,科学建设乡镇工业功能区,加快建设东坑乡镇工业功能区,推进沙湾、梧桐、鸬鹚等乡镇生态工业区块建设。大力推进外舍产业复合区、城北竹木工业园、东坑乡镇工业功能区等标准厂房建设,到2010年建成5万平方米以上标准厂房。加大实施“山海协作”工程,加强挂钩帮扶的宁波鄞州区、温岭市和温州市等发达地区招商引资,推进产业、技术、管理、资源融合发展、配套开发。科学开发小水电,加快瓯江小溪大均以上水电开发,积极推进小溪流域抽水蓄能电站开发研究,提升发展水电业。
三、实施基础设施改善工程
按照浙委[2008]53号要求,加强交通、能源、水利、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突出基础设施网络化建设,构建布局合理、设施先进、功能齐全的基础设施体系,提高基础设施的现代化水平,保障县域经济发展能力。
提升交通通行能力。努力构建“两纵一横一环四通道”的公路交通主骨架,全面融入全省“四小时交通圈”,提高公路网密度和等级,着力改善区域发展环境。加快完成龙丽温高速公路云景段建设,力争开工建设景(宁)文(成)段,计划完成投资7.5亿元。建设连接温州便捷通道,重点推进228省道改(新)建和330省道瑞东线改造提升,力争2009年开工建设228省道岚头岭至汇田大桥段,2010年开工建设县城至石牛山段,2011年开工建设330省道瑞东线改造提升项目,计划完成投资3亿元以上。完善县道建设,提高与莲都区、龙泉市、青田县、庆元县的通行能力,建成庆景青公路滩坑库区景宁淹没段、大顺至大港头、沙湾交见圩至龙泉叶村、渤海至郑坑至梅岐公路,开工建设庆景青公路景庆段公路、家地至庆元等公路,计划完成投资5亿元以上。积极推进新农村公路建设,力争到2012年完成61个通村公路建设,道路硬化路达到98%以上,完成投资4亿元,着力抓好滩坑库区库周行政村准四级公路复建,适时改造标溪至雁溪至东坑公路。加大进入大际省级风景名胜区、望东洋省级高山湿地等旅游景区公路改造,强化交通运输站场及公路养护设施建设,加强水运设施建设,实施好水上康庄工程,计划完成投资1.5亿元。建成县客货运中心、公路站房及部分农村客运站场工程,积极建设和完善滩坑库区码头布局和配套设施,加快外舍海事搜救中心、梅坑海事搜救点建设,完成航道、航标、安保监控设备、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继续加大瓯江小溪、飞云江流域撤渡建桥。
完善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按照“适度超前、积极平衡”的要求,不断完善输电网线路,增强主网架的供电可靠性,继续推进电源点建设,促进电源电网协调发展。全力加快电网建设和改造,继续推进农村电网改造工程,完成220kV(鹤溪)景宁输变电工程和城区10 kV配电网工程改造与建设,加快建成沙湾、外舍、东坑等110 kV输变电工程和梧桐、大际、大均等35 kV输变电工程,计划完成投资2亿元。继续推进“中国小水电之乡”建设,完成瓯江小溪流域综合规划调整,推进大均电站梯级开发项目建设。
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强塘工程”,继续实施瓯江干堤加固、小流域重要堤防加固工程建设,重点开展瓯江小溪、鹤溪、梧桐坑、大赤坑、三插溪等中小流域堤防加固工程和病险山塘水库整治除险加固,完成堤防加固28公里、整治70座山塘、除险加固10万方以下山塘97个,实施塔堪、周湖、张春等地段县城防洪工程,计划完成投资2.5亿元。加强水土流失治理和万里清水河道工程,实施城乡饮用水源保障工程,继续加快郑坑大顺、鸬黄、上标大际等节水灌溉工程建设,计划完成投资1亿元。
加快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以规划引导城乡基础设施建设,重点突出县城功能性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和辐射。加强县城规划编制,建设以鹤溪为中心,向张春、外舍方向扩展的带状组团城市,基本完成“三纵两横一河”城市道路交通框架建设,完善市政、公共服务功能设施。加快旧城拆迁改造和外舍防护工程建设,全面推进旧城、外舍新区道路网、供排水、景观保护、公园等建设,基本完成人民路南北延伸、鹤溪路南北延伸、环城东路拓宽延伸等“三纵”和复兴路改造、团结路东向延伸等“两横”的道路工程,与道路建设同步推进供水排污管网改造,完成鹤溪河中路景观带改造、文化公园、综合停车场等建设,规划建设外舍中心公园、科普活动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等工程,计划完成投资4.5亿元。按照“布局合理、环境优美、设施齐备、服务配套、生活舒适”的农村新社区建设要求,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完成投资8亿元,优化人居环境,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完成东坑、沙湾、英川、九龙、大际、毛垟等乡镇总体规划、控制性规划和县域总体规划保留的大部分行政村建设规划的编制。推进东坑、沙湾中心镇培育工程的实施,基本完成九龙和渤海2个库区乡镇市政工程复建。完成“十村示范、百村整治”工程,组织实施农村饮用水、25个电气化村建设、乡村垃圾和污水收集处理、广播电视村村通等工程。结合中心村建设和旧村改造,重点完成王金洋、双坑、梅坑、畚斗湾、双后降、水碓洋、梧桐坑等库区及下山移民安置小区基础设施建设。
四、实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程
贯彻落实《浙江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行动计划》,切实解决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问题,努力保障景宁人民群众均等化享受到基本公共服务,促进民族和谐共处,生活质量和生活水平全面提高。
加快普及十五年基础教育。优化整合教育资源,大力提升城区教育资源的供给能力,提升教育发展水平,创建省级教育强县。提升景宁中学教育质量,支持景宁中学利用富余教育资源举办初中教育,提高初升高比例。推进中小学标准化建设,继续推进中小学布局调整,加大基础教育的硬件设施投入,改善教育技术装备和农村中小学教师集体宿舍,2010年前计划投资1亿元,完成县城北中学扩建和县实验一小、县民族中学、大际中心小学迁建,开工建设县城北小学。加强学前教育,建设幼儿教育队伍,2010年前计划投资0.32亿元,完成县城南幼儿园、鹤溪中心幼儿园等建设,加快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制度,提高中小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实施第二轮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农村中小学“书香校园”工程,进一步提高农村中小学爱心营养餐标准。加强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实施省中小学教师“领雁工程”,培训一批市县级骨干校长、骨干教师和骨干德育教师。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促进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均衡发展,继续实施好职业教育六项行动计划,加大职业实训基地、再就业培训中心、现代农业培育基地等建设。开展预备劳动力培训,适龄初高中毕业生免费接受6个月至1年的职业技能培训,重点发展种养殖、旅游及餐饮服务、机械加工等特色专业,发挥职业教育在劳动力技能培养方面的积极作用。发展景宁特殊教育,特别是发展弱智教育,提高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
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积极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发展,统一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制度,提高乡镇卫生院服务水平,着力缓解群众看病贵就医难问题。加强公共卫生服务设施建设,扩建县医院病房,完成滩坑库区九龙、渤海卫生服务中心复建,加快建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卫生监督综合用房工程,积极建设中心村卫生室。优化卫生资源配置,推进运行管理机制改革,每年实行医疗机构与省市级高水平医院、政府对口部门合作交流,提高医疗卫生队伍素质。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乡医疗救助“3+1”医疗保障制度,建立社区责任医生制度,完善城乡居民健康体检和健康档案制度。推进县计生指导站和乡镇中心服务站标准化建设,实施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积极推行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免费孕前优生检测。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建设,建立完善农村药品监督和供应网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通报和控制体系。
提高社会保障覆盖水平。积极扩大就业,建立与就业挂钩的企业发展支持政策,大力开发生活性服务业、公益性就业岗位,扩大小额担保贷款、贷款贴息、职业培训补贴等政策受益人员。加大就业培训和就业援助力度,开发城乡社区公益性岗位及行政事业机关勤杂岗位,重点加强城镇“4050”人员、零就业家庭和农村低收入农民的就业。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实行职业中介行政许可制度,建设县公共就业服务场所,完善失业预警制度。加强高校毕业生和返乡农民工就业工作,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中小企业工作,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和投身新农村建设。推进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全覆盖。进一步落实救助政策,加强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法律援助、教育救助等社会救助,重点提高医疗救助的受益面和受益水平,加大灾害救助和防灾减灾网络建设,建成景宁县救助站和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实行城乡低保水平动态管理,低保对象“应保尽保”,巩固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人员”集中供养工作。加快社会福利发展,建设老年公寓、1-2个县乡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等养老设施和乡村社区服务中心。抓好县“固房工程”试点,加快廉租房、经济适用房、旧城改造安置房建设,积极推进商品房开发。
五、实施低收入群众奔小康工程
组织实施《低收入群众增收计划》,切实做好“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新一轮结对帮扶工作,以提高低收入农户致富能力和收入水平为中心,把统筹城乡发展与统筹区域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开展产业开发帮扶、培训就业帮扶和完善基础设施、社会救助,加快低收入群众增收奔小康步伐。
强化帮扶工作举措。建立责任明确、部门协作、社会参与、上下联动、合力帮扶的扶贫工作格局,全力组织开展产业开发帮扶行动、培训就业帮扶行动、下山搬迁帮扶行动、基础设施建设行动、社会救助覆盖行动等,到2012年力争实现70%以上低收入农户人均纯收入达到4000元、城镇低收入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007年城镇低保标准的4倍。省、市、县三级结对帮扶单位帮助148个低收入农户集中村制定增收行动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强化“一村一户一策一干部”的帮扶机制,落实产业发展带动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农民技能培训、集体经济发展、村民主管理和法治建设等任务。进一步完善省发改委、省财政厅、鄞州区10个镇(街道)的挂钩联系制度,建立经常性干部互派挂职、农村工作指导员、科技特派员、蹲点调研、结对帮扶与山海协作联动等制度。充分发挥统战、共青团、工商联等组织优势,借助宁波市鄞州区、温岭市各强镇(街道)民营企业的优势,加大“少数民族低收入群众增收帮扶行动计划”、“低收入农户青少年关爱行动”、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等实施,建立民营企业与“低收入农户集中村”开展多种形式的“村企结对”关系。
实施产业提升富民工程。以“低收入农户集中村”农业资源和产业基础为立足点,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培养新型农民,培育壮大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大力扶持发展特色种养业、来料加工、“农家乐”休闲旅游业,发展农村经济带动低收入农户增收。积极引导发展水干果种植、畜禽养殖、水产养殖等地方特色产业,重点抓好茶、竹、菌、蔬菜、花卉等优势农业产业,到2012年全县“低收入农户集中村”新建竹林5000亩、低改竹林50000亩;新建、改造茶园各10500亩;发展食用菌2万袋;种植蔬菜23.55万亩、花卉4000亩。整合各级专项扶持资金,扶持培育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并具有一定带动能力的农业龙头企业5家以上,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10家以上,鼓励低收入农户组建以特色农业发展为平台的扶贫合作社,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和农业专业合作社在低收入农户集中村建立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初级加工基地。采取农村信用社、中小企业贷款等措施鼓励在下山移民小区、中心村建来料加工、家庭工业集聚点,在义乌、永康等大型批发交易市场设立中介服务机构或办事处,培养和扶持来料加工经纪人、专业村和重点企业,到2012年培育来料加工经纪人110名,发展家庭工业25户,从业人员分别达到13000人、250人。加大“农家乐”旅游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加强旅游推介宣传和“农家乐”旅游品牌建设,鼓励有条件的低收入农户依托资源开发“农家乐”旅游,并优先列入“农家乐”旅游发展规划,到2012年发展“农家乐”经营户150户,从业人员500人。通过集体农业资源、资产承包、租赁、入股,以及开展中介服务、下山移民无偿安置用房经营等方式,加快集体经济发展。围绕产业发展,培育新型农民,以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等资源,针对性培训农业技术、转移就业技能,推行多样化培训模式,使低收入农户劳动力普遍接受一次以上技能培训,接受农业技术培训10800人,转移就业技能培训7200人。加强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鼓励外出务工经商创业,优先安排低收入群众劳动力就业,转移就业1500人,解决就业岗位560个。
改善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坚持城乡统筹、集聚发展、生态文明的要求,实施“下山搬迁帮扶行动”、“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改善低收入农户生产生活条件。按照“合并自然村、减少行政村、发展中心村”的思路,以转移搬迁高山远山区、地质灾害危险区、重点水库库区村庄人口为重点,实施农民异地转移工程,安排省、市、县三级专项资金,补助标准每人不少于1万元,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相结合,在中心镇、中心村建设安置小区,安排建设用地730.5亩,集中安置9000余人。积极实施新农村公路、农村安全饮用水、村庄整治、农村信息化等建设,加大农村垃圾集中处理、生活污水治理、危旧房改造、村庄绿化、农村水利设施建设等力度,优先推进低收入农户集中村基础设施建设,2012年“低收入集中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新社区2个,示范村1个,整治村99个,污水处理提升村29个。
扩大生活保障与社会救助。按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求,在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基础上,提高救助水平,保障低收入群众生活水平。扩大最低生活保障覆盖面,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低收入群众“应保尽保”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人均月补差不低于全县“低保”标准的50%,到2012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达到2500元以上。逐步加大对低收入群众子女教育资助力度,确保低收入群众子女同等接受良好教育,到2012年低收入群众子女普遍接受减免或部分减免学费的高中段教育、免缴学费的职业高中教育。到2012年实现低收入群众人人享有基本卫生服务,全面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提高政府支持的个人出资比例,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本村“农保”标准1.5倍的低收入农户实现医疗救助全覆盖。加大低收入群众住房救助、灾害救助、政策性保险力度,提高补助标准。
六、实施畲族文化基地建设工程
紧紧围绕“全国畲族文化发展基地”建设目标,坚持“畲乡风情名县”战略,努力保护传承和弘扬发展以畲族文化为核心的畲乡文化,推进县域先进文化,全面提升文化软实力,全面建设文化畲乡,初步形成与全国民族自治县前十位目标相适应的文化发展格局,为全国民族自治县文化建设作出榜样、提供示范。
立足全国,深化“文化基地”研发工作。全力规划和保护“环敕木山畲族村落群”为核心的畲族聚居保护区,成为全国最具原生态的畲族文化研究样本,保护和抢救大张坑、深洋、金丘、郑坑、杨山、伏叶、岭里等古村落。建设全国畲族文化研发中心,深入开展畲乡文化研究和开发工作,形成畲族文化收集体系、研究体系、开发体系,收集整理、编撰出版畲族歌舞、服饰、建筑、饮食、习俗等10个系列主题的《畲族文化丛书》,建成全国最具影响力的畲族文献资料查勘中心。设立全国畲族文化交流机构,建立中国畲族文化网站,加强与全国各地畲族文化的交流与沟通,把景宁的畲族文化培育成全国畲族文化的样板。
加大投入,夯实“文化基地”硬件基础。2010年中国畲族博物馆建成并投入使用,成为展示和研究全国畲族文化的重要平台,力争成为全国民族类博物馆的典范。高标准规划、建设外舍旅游商务区,着手建设以鹤溪路为主线的畲族风情大道,改造复兴路、民贸街、人民路等县城主街立面,建设城区及主要旅游景点的标志性畲族建筑,固化畲族建筑元素。保护开发畲乡古城,2009年完成“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创建,着手推进中国历史文化名镇争创工作。实施主要入境通道和通景区公路的民族化绿化美化工程。按照“县有馆、乡有站、村有室”要求,到2012年完成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建成100个村文化活动室。改造、建设县运动场、游泳馆、民族体育公园等设施,推进体育小康村建设,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6平方米。大力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村村响工程,行政村有线电视网络联网率达95%以上。
狠抓落实,推进“文化基地”产业发展。以风情旅游业为龙头,融入畲族文化,着力创建国家AAAA景区,大力发展“畲家乐”,开发畲族特色饮食、特色体育活动,努力形成若干个畲族群众聚居区休闲旅游产业带,创建中国国际旅游文化目的地。着力规划建设畲族文化创意园,纳入我省重点服务业发展集聚区,开发建设畲族演艺娱乐、会展策划、民族工艺品、畲医畲药、影视动漫等文化创意产业和文化创意产品及服务,打造“畲乡制造”的文化产品主载体和主平台,形成有鲜明地域色彩的区域文化品牌集聚区,实现文化经济化、经济文化化,促进区域经济与区域文化联动发展。创新文化体制改革,扶持发展浙江畲族民间艺术团,研发“千年山哈”(暂名)一台戏的产业链,推动畲族文化演艺业发展。
全力创建,打造“文化基地”支撑品牌。围绕“中国畲乡”主品牌,每年举办“中国·畲乡三月三”节庆活动,成为集文化研讨、旅游观光、招商引资、文体娱乐为一体的国家知名节庆。举办“全国少数民族发展论坛”,建成全国120个民族自治县县域经济科学发展的国家级高端论坛,发布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权威信息。全力开展国家级文化遗产申报工作,努力争创“中国国际旅游文化目的地”、“中国名茶之乡”、“浙江省民族民间艺术之乡—畲乡民间舞蹈之乡”、省级地质公园等。
兼收并蓄,充实“文化基地”丰富内涵。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开展“爱我畲乡、建我家园”等系列主题教育活动,弘扬“纯朴厚道、坚忍不拔、兼收并蓄、敢闯天下”的畲乡精神,增强畲族的自豪感和自信心。加强和发展以山区文化、生态文化为基础的廊桥文化、茶叶文化、香菇文化、红色文化、孝道文化等,与畲族特色文化相互融合、互相促进,推动畲族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完成省级卫生县城、文明县城创建,争创国家卫生县城、文明县城,进一步提升畲族文化、文明程度。
七、实施生态环境优化工程
围绕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积极实施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行动计划,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积极做好节能减排工作,着力保护自然环境和改善生态人居环境,争创省级生态县,增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全面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坚持“绿色生态立县”战略,落实全省“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加强生态修复及保护工作,建设生态县。积极推进污染物减排工作,把好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关,加大污染源在线监测设施投入,努力完成“十一五”减排计划。加强县城、建制镇饮用水源保护,创建合格规范饮用水源保护区。继续推进瓯江支流小溪、鹤溪河、大赤坑等流域及飞云江流域生态修复和源头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加强封山育林、水土流失治理,增强水环境功能建设。加强湿地保护和修复,推进望东洋高山湿地建设与保护,规划建设大仰湖、仰天湖湿地自然保护小区,积极建设湿地公园工程。大力建设生态公益林,新增54万亩省级生态公益林,实施针叶林阔叶化改造,建设城郊生态景观林,设立主要景点负氧离子监测点。加强“三沿五区”坟墓治理,大力推行生态葬法。开展庆景青、景泰交通干线生态保护与修复,推进绿色通道建设。调整优化矿业结构和布局,开展绿色矿山创建,加强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与修复。
积极构建循环产业体系。加快推进景宁经济开发区生态化改造与建设,加强环境设施建设,鼓励清洁生产,培育一批食品、竹木加工、泵阀金属制造等行业。组织实施好循环经济“991行动计划”东坑镇生态镇建设项目,培育成农村发展循环经济示范工程。大力推广食用菌大棚温室栽培、生猪和家禽生态化养殖模式,大力发展以茶、竹、茭白等农业主导产业,以产业化经营方式,开发产业关联度密切的种植、养殖、加工结合的种养加一体化模式和休闲农业模式,发展循环农业。利用山地丘陵资源推进农作物立体种植为主体的特色生态农业发展。加强景区环境整治,推进景区ISO14000环境质量体系论证,开发绿色旅游产品,建设生态旅游景区。
大力推进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倡导公共机构节能、建筑节能和公民节能,鼓励开发利用太阳能、沼气等清洁能源,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大力推进企业技术改造和创新,加强泵阀金属、食品加工等企业节能降耗,引进节能降耗、清洁生产、污染治理等环保产品和生产工艺开发,培育生态型、资源节约型工业。推进新建筑建筑节能,开展高耗能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试点,居民住宅小区、下山移民小区推广采用太阳能供热、供电。强化集约节约用地,提高工业投资强度、容积率标准,建设多层标准厂房,新建农村居民点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80平方米以内,实施新农村建设节地示范工程,综合开发利用低丘缓坡资源,建设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推进农村宅基地、空闲地治理。大力开发清洁发展机制(CDM),完成小水电CDM项目开发,研究开发林木、竹林的碳汇造林项目。
全面推进生态县建设。积极推行绿色生活方式,继续推进绿色企业、绿色饭店、绿色社区、绿色家庭等绿色系列创建活动,组建环保民间组织、志愿者队伍。营造城乡优美人居环境,加大环保基础设施投入,建设县城污水收集管网、垃圾填埋场和乡村垃圾处理设施,倡导推行垃圾分拣和废弃物回收利用,形成“户集村收、乡镇处理”和“户集村收、乡镇中转、县处理”相结合的城乡生活垃圾收集处理体系。争取实施“百万农户生活污水净化沼气工程”、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建成东坑、大际、沙湾、九龙等集镇污水处理厂,50%以上行政村开展生活污水处理。开展土壤生态修复综合试点、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加强农村农业污染面源治理,创建绿化示范村100个,整治河沟池塘40公里,建设“万里清水河道”50公里。积极创建生态村、生态镇、生态县,2011年达到省级生态县标准,到2012年县级以上生态村基本覆盖、创建17个省级生态乡镇、3个国家环境优美乡镇。
八、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建立健全统一领导、多层推进、专家服务的省市县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在省委、省政府统一领导下,完善由一名省政府领导联系景宁的工作机制,每年听取一次景宁的工作汇报,协调处理发展改革中的重大事项。积极推进和着力健全省级部门结对帮扶工作机制,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的结对帮扶挂钩联系制度化,加强省级各部门工作帮扶,推进宁波、温岭市等沿海发达地区与景宁产业对接的“山海协作”工作机制。行动计划要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为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建立县政府分管领导和部门的责任制,联动上级部门,组织县内部门,分解年度计划任务,有序开展工作。设立“科学发展奔小康行动计划”专家委员会,为景宁的发展改革出谋划策。采取专项协作会议、联席会议等多种形式,解决在发展中可能存在的资源、行政条块分割等问题,形成“政府全力推动、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多方参与”的发展氛围。
(二)政策保障
围绕民族区域自治政策,贯彻落实浙委[2008]53号文件精神,加强与省直部门沟通联系,争取政策效用最大化,争取落实享受比照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减免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建设项目等地方资金配套,国债及中央财政投资补助项目要求地方配套的由省财政给予解决的特殊政策。争取加大省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建立扶持景宁发展的5000万元专项资金使用及递增机制。适当降低省级各类专项扶持资金补助项目申报的规模标准,保障项目补助达到全省平均数,特别是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方面资金补助标准,继续加大促进人口集聚的下山移民专项扶持。帮扶发展景宁经济开发区生态化改造与建设,争取省民委、省扶贫办帮扶,尽早将丽水经济开发区景宁民族工业园纳入国家民委扶贫开发试验区扶持政策范围。在省级主体功能区规划中,充分考虑民族自治县发展需求和潜力资源,争取将鹤溪镇、澄照乡列入重点开发区块。
(三)要素保障
加强资金要素保障。充分利用民族政策,争取省级以上经济建设、公共事业发展、社会保障、社会管理等方面的财政专项资金和政策补贴资金,保障行动计划实施的年度计划要求。用好每年5000万元省补基础设施建设专项项目资金,分解落实到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环境保护等重点项目上。积极筹措资金,整合财力,建立每年1100万元农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内聚外迁(中心镇村培育)专项资金、产业转型提升专项资金等,顺利实施行动计划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项目,完善基础设施功能,推进产业转型提升,保障民生。
加强土地要素保障。在二轮土地修编中建设用地计划优先保障行动计划项目所需,对重大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项目用地需求予以特殊倾斜。编制行动计划项目用地计划,优先考虑景宁项目列入省重点建设项目计划,提供土地保障。大力支持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利用,争取将外舍新区、景宁经济开发区、东坑乡镇工业功能区涉及的3个重点区块纳入省级重点开发区块规划。积极开展土地集约节约行动,扶持土地开发整理、宅基地复垦、标准厂房建设。
加强人力资源支持。充分利用浙江大学、省农科院、浙江林学院等科研院校科技人才和宁波、台州、嘉兴、温州等发达地区先进技术及管理经验,进行各方面人力资源的交流沟通和对口扶持,提高景宁特色科技的发展实力。依托科技特派员制度、结对帮扶制度,建立科研创新平台,推进政府、企业、农村与科研院校多方位合作,提升县域的科技创新能力。加强旅游人才的培养,通过浙江大学、浙江林学院、浙江旅游职业学院等高等院校,每年为景宁旅游从业人员举办一至二期短期业务技能培训。借助省内高校和省市党校的培养平台,轮训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提高实践科学发展观能力和科学管理水平。重点建立省级部门、发达地区相关部门与景宁互派干部挂职锻炼工作机制,省各主要部门经常性下派干部到景宁挂职帮扶,特别是加大教育、医疗等企事业单位间经常性、制度化的交流合作,积极争取更多人才指导帮助景宁发展,培养提高适应科学发展的景宁当地人才。建立人才柔性流动制度,创造优良人才发展环境,提供优惠舒适的条件,完善人才培训教育、高级人才培养、高层次人才引进、专业技术人员突出贡献奖励机制,增强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用活人才的能力,吸引各方人才在景宁创业,服务景宁经济发展。
(四)制度保障
建立定期考评制度,从行动计划的进程统计、检查考核、监督问责、评估修订和奖惩等方面,实施年度评估,完善考核考评激励制度。年初制订年度滚动计划,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由县委进行执行情况督查,评估目标的实现情况,以保证相关计划能够得到顺利执行。
建立实施情况的通报制度,结合经济社会发展运行机制,每季度县内各部门总结通报,每半年实施情况及时通过媒体公开通报,次年一季度向省委、省政府汇报上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加强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行动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每年定期将规划目标和主要任务的进展情况向县人大报告,向县政协通报。推广成绩突出部门的经验,宣传先进典型,把干部群众的思想、行动统一到实现景宁科学发展奔小康的行动目标,从战略和全局高度认清加快景宁发展的重要性、艰巨性和紧迫性。
附表1 景宁畲族自治县科学发展奔小康行动计划主要指标
注:基期值中标示“—”表明目前尚无此统计数据
主题词:经济管理 计划 通知
抄送: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8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