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2009年,我县森林消防工作坚持“政府全面负责、部门齐抓共管、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坚持“科学防火、依法治火”的工作原则,充分发挥村级护林员、义务消防队的作用,努力把森林火灾损失降到了最低限度,确保了森林资源安全。按照《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浙江省森林消防工作行政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消防工作的意见》的规定,以及县森林防火指挥部与各乡镇(管理区)人民政府签订《森林消防责任状》的具体要求,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对2009年度全县22个乡镇、2个国有林场森林火灾发生情况进行考核,经研究,县政府决定对鹤溪镇人民政府等14个单位给予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继续全力做好森林消防工作,进一步推动我县森林消防工作再上新台阶,为保护森林资源安全,促进生态环境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2009年度景宁畲族自治县森林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三日
附件:
2009年度景宁畲族自治县森林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鹤溪镇人民政府、东坑镇人民政府、外舍管理区、大均乡人民政府、梅歧乡人民政府、毛垟乡人民政府、秋炉乡人民政府、标溪乡人民政府、家地乡人民政府、大漈乡人民政府、景南乡人民政府、郑坑乡人民政府、县林业总场、上标林场。
主题词:林业 消防 通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3月23日印发
2009年,我县森林消防工作坚持“政府全面负责、部门齐抓共管、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坚持“科学防火、依法治火”的工作原则,充分发挥村级护林员、义务消防队的作用,努力把森林火灾损失降到了最低限度,确保了森林资源安全。按照《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浙江省森林消防工作行政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消防工作的意见》的规定,以及县森林防火指挥部与各乡镇(管理区)人民政府签订《森林消防责任状》的具体要求,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对2009年度全县22个乡镇、2个国有林场森林火灾发生情况进行考核,经研究,县政府决定对鹤溪镇人民政府等14个单位给予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继续全力做好森林消防工作,进一步推动我县森林消防工作再上新台阶,为保护森林资源安全,促进生态环境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2009年度景宁畲族自治县森林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三日
附件:
2009年度景宁畲族自治县森林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鹤溪镇人民政府、东坑镇人民政府、外舍管理区、大均乡人民政府、梅歧乡人民政府、毛垟乡人民政府、秋炉乡人民政府、标溪乡人民政府、家地乡人民政府、大漈乡人民政府、景南乡人民政府、郑坑乡人民政府、县林业总场、上标林场。
主题词:林业 消防 通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3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