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县政府决定:
王振权任景宁畲族自治县财政局副局长。
任职至其在景宁农村工作指导员期满为止,届时所任职务自行免去。
主送: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3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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