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十二五”期间森林限额采伐管理的通知》(浙政发〔2011〕4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景宁畲族自治县2015年森林采伐限额分配计划”已经县政府研究确定,现下达给你们。公益林和国有林,请严格按照森林采伐政策贯彻执行;集体商品林,请按照《景宁畲族自治县集体商品林采伐管理改革试点方案》执行。
附件:景宁畲族自治县2015年森林采伐限额表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景宁畲族自治县2015年森林采伐限额分配表 单位:立方米
合计 | 按采伐类型 | 按森林类别 | 按森林起源 | |||||||
主伐 | 抚育 | 更新 | 其他 | 公益林 | 商品林 | 天然林 | 人工林 | |||
小计 | 其中:短轮伐期用材林 | |||||||||
林业总场 | 10000 | 4500 | 900 | 4390 | 210 | 4600 | 5400 | 740 | 9260 | |
上标林场 | 1800 | 1000 | 500 | 300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丽水市 > 景宁县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jingningxian/20210603/246012.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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