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景政办发〔2014〕148号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建设占用耕地层剥离和再利用工作的通知》(浙土资办〔2008〕200号)和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土剥离再利用工作的通知》(丽政办发〔2014〕70号)文件精神,切实抓好我县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土剥离和再利用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景宁畲族自治县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土剥离和再利用(简称“耕作土剥离再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公布如下: 组 长:王 益 副组长:梅伟森(县府办) 潘利海(国土局) 成 员:任周良(发改局) 李建伟(财政局) 金欣泉(监察局) 朱爱华(审计局)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丽水市 > 景宁县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jingningxian/20210603/245997.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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