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财发〔2017〕74号
杭州市江干区财政局关于编制2018年区级部门预算的通知
钱塘智慧城管委会、各街道、区级各有关单位:
根据《预算法》有关规定及省、市关于加快推进公共财政管理改革的要求,结合我区预算管理实际情况,现就编制2018年区级部门预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8年区级部门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
2018年区级部门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各次全会决议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以“综合预算、标准预算、透明预算、绩效预算、平衡预算”为方向,加快推进财政预算管理改革,坚持依法理财、统筹发展,进一步强化支出项目规范化管理,提升部门预算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坚持量入为出、平衡发展,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合理控制预算规模,确保财政中长期收支平衡;坚持规范高效、科学发展,进一步推进绩效管理和预算公开,努力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体系,为我区创建国内一流现代化中心区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二、2018年区级部门预算改革的主要措施
(一)完善政府全口径预算体系
1.健全政府全口径预算体系。继续推进全口径预算管理,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对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资金规模超过该项基金当年收入30%的部分,应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统筹使用。进一步细化四本预算编制,完善社保基金预算管理,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全部纳入2018年社保基金预算管理范围。
(二)合理调节预算规模结构
2.确保预算支出总量和财力相适应。强化平衡预算管理,根据区级财力情况合理控制预算支出总规模,2018年项目支出预算(含部门预算和专项资金)原则上不超过上年执行数。各部门(单位)预算编制要紧密结合区委区政府重大战略部署和重点工作安排,优先保障重大改革、重要政策、重点项目以及民生工程事项。
3.严格控制行政性经费开支。坚持厉行节约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五费”预算管理,其中,2018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额度由财政部门实行指标单列和规模总控,年初预算中暂不编列具体项目,预算执行中根据各单位具体出国任务审核结果予以追加经费;公务接待费、培训费、会议费(除四类会议外)支出预算继续执行单列控制,严格执行省市区关于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开支标准的各项规定,确保2018年“三公经费”比上年只减不增,切实控制和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4.增强财政中期规划约束。按照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有关要求,各责任单位需紧密结合本单位“十三五”规划,进一步完善相关基础工作,按项目实施计划和年度投资计划测算和申报预算资金,合理编制2018-2020年中期财政规划,实施财政预算总量约束。
(三)优化预算定额标准体系
5.提高编外人员用工定额标准。经过区编办批准的行政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经费定额按现行三档分类标准分别提高到64000元/年、59000元/年和45000元/年,其中,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在同一单位用工年限在20年以上的标准为64000元/年,大专以上学历或持有《就业援助证》的困难人员标准为59000元/年,其他人员为45000元/年。编外特定岗位人员薪酬标准第一档至第六档分别提高至8万元/年、9万元/年、10万元/年、11万元/年、12万元/年、13万元/年。
6.调整定额办案业务经费标准。公检法单位定额办案业务费按220元/案件的标准编制预算。
7.提高学校公用经费定额。其中,幼儿园300人(含)以下按550元/生,以上部分按470元/生编制;小学600人(含)以下按820元/生,以上部分按700元/生编制;初中600人(含)以下按980元/生,以上部分按860元/生编制;高中按1100元/生;职高按1650元/生编制。
8.提高教育物业费定额标准。将教育系统物业费标准由原40元/平方米提高至45元/平方米,主管部门可根据学校规模适度调剂。
(四)健全预算项目管理体系
9.规范预算项目设置。各部门应按照职能设置项目,加大项目精简整合力度,控制和减少项目数量,2018年部门预算项目数量要比上年减少20%,项目名称应简洁、清楚、符合规范要求,准确反映项目内容。进一步强化项目资金设立依据,细化充实项目信息,合理测算经费需求,项目支出有明确标准的应提供标准依据,无明确标准的需提供测算明细,切实提升项目预算的科学性、合理性。
10.完善项目分类管理。进一步细化预算项目分类,政府采购项目分为货物类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两类,专项业务类项目按属性分为“经常性项目”、“一次性项目”、“跨年度项目”三类,其中“经常性项目”为每年组织开展的、项目名称和内容不变、资金使用方向不变的项目;“跨年度项目”为项目资金总规模已确定,需分年度安排预算的项目;“一次性项目”为仅需在当年安排资金的项目。2018年申报的项目需跨年度实施的,作为跨年度项目,当年预算按当年实际支付需求编制。
11.推进重点项目库建设。进一步完善项目库管理,健全重点项目的全过程监管机制,将跨年度项目全部纳入项目库,并据此做好项目三年滚动预算的编制,对其实行全过程绩效跟踪管理,确保财政资金的绩效、安全。
12.规范信息化项目编制流程。凡需预算安排的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应首先报区智慧治理中心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项目纳入相关部门预算提交区财政审核,财政部门将根据轻重缓急的原则进行统筹安排。
13.规范产业扶持项目预算编制。根据街道财政结算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应由钱塘智慧城及街道承担的产业扶持资金纳入街道部门预算;应由区本级承担委托街道支付的产业扶持资金列入区对街道体制结算;应由区级承担的产业扶持资金由相关部门进行测算、汇总,列入各部门预算。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产业扶持项目预算管理,切实做到专款专用。
14.细化街道预算编制。结合《预算法》及《江干区街道财政管理结算办法》的有关要求,钱塘智慧城及各街道需进一步强化预算管理,细化项目预算编制,完善项目预算立项审批机制,切实提高部门预算的精细化和科学化水平。2018年钱塘智慧城及各街道部门预算须经本级班子会议通过,并经本级人大工委初审报区财政审核,由区人代会审批后执行。
(五)改革经济分类预算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