笕办〔2018〕17号
关于成立笕桥街道垃圾分类文明劝导小分队的通知
各社区:
为全面深化推进江干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高生活垃圾“三化四分”水平,动员和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工作,着力打造“最清洁、最平安、最温暖”街道。根据区文明志愿劝导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决定成立笕桥街道垃圾分类文明劝导小分队,开展垃圾分类专项劝导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街道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垃圾分类劝导志愿服务活动,持续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提高公众参与意识,提升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管理水平。
二、工作目标
以打造“最清洁、最平安、最温暖”街道为目标,重点推进垃圾分类劝导服务工作,向广大市民宣传《杭州市文明促进条例》《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教育和引导市民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共同谱写文明笕桥的新篇章。
三、工作体系
1.在笕桥街道文明劝导中队下增设垃圾分类劝导小分队,分队长由街道宣传委员担任,副分队长由城管科负责人担任。
2.由街道文明办牵头,以“四定三化三公开”为标准,在20个社区中选推优秀志愿者,新招募垃圾分类劝导志愿者20名(各社区1名)。
四、工作内容
1. 各垃圾分类劝导志愿者按照定人定岗的要求,在工作日早晚高峰时段(早上7:30-8:30,下午18:30-19:30)进行垃圾分类劝导工作;
2. 垃圾分类劝导志愿者引导居民单独投放有害垃圾,将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可回收物分类收集、分类投放。
3.各社区积极在垃圾分类劝导示范点开展垃圾分类政策、知识等宣传。
4. 各社区工作人员、垃圾分类劝导志愿者充分发挥“领头羊”作用,与所在小区的楼道长、党员居民、热心群众等密切联系,在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垃圾分类劝导联动活动,实现垃圾分类工作“抱团作战”。
五、考核机制
由区文明劝导大队、街道文明劝导中队对街道垃圾分类劝导小分队进行考核,街道中队负责对劝导员的日常劝导行动进行组织、管理、协调,每月发放交通、误餐、通讯补贴。对在劝导活动中积极主动、工作突出、成绩显著者,根据全年考核情况,予以表彰奖励。对参与活动不积极、行为失范的志愿者予以调整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