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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干区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方案

2021-05-25 江干区 收藏

近几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指导帮助下,经过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我区职业健康监管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但职业病防治工作形势依然十分严峻,每年都有职业病例出现,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职业健康工作的部署要求,努力打造“世界名城首善之区”,着力推进职业健康监管执法工作,督促企业依法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主体责任,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推动企业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主体责任为核心,切实加强职业健康执法工作,依法查处各类职业健康严重违法行为,曝光一批典型违法案例,惩戒一批职业健康失信企业,进一步提高职业健康执法的规范性、严肃性和权威性。促进企业自觉履行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牢固树立“职业病危害浓度(强度)超标就是隐患”的理念,通过改进工艺、完善防护设施,使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符合法规标准的要求,保护劳动者的职业健康。

二、工作内容

(一)主要对象

1.近几年全区范围内已组织开展专项整治的木质家具企业、涉爆粉尘企业、使用胶粘剂企业、化工企业等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行业领域以及近几年发生过疑似职业病、职业病的企业及2017年我区组织开展的电焊烟尘专项整治企业;

2.目前我区正在开展的专项整治,《关于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汽车维修保养及零部件制造行业专项整治的通知》(江安监〔2017〕18号),按文件要求进行;

3. 政府购买社会化服务,依托浙江天为企业评估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整改的企业;

4.在监控处置过程中,体检报告出现职业禁忌、疑似职业病人等特殊情况的;场所检测报告中出现尘、毒等危害超标的重点行业企业。

(二)主要内容。

1.作业现场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严重超标但未采取有效工程或个体防护措施的;

2.作业现场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严重超标但未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

3.未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定期检测的;

4.未按照规定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

5.未按照规定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培训的;

6.未依法落实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

7.未按照规定报告职业病、疑似职业病的;

8.其他严重职业健康违法违规行为。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4月底前)。

各街道和钱塘智慧城管委会应结合工作实际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梳理目标企业,明确执法年的目标任务、责任分工、检查计划和工作要求,并部署落实。2018年4月30日前,将实施方案上报区安监局。

(二)企业自查阶段(4-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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