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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政府
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的实施方案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亩均论英雄”改革决策部署,促进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的指导意见》(浙政发〔2018〕5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的实施意见》(杭政〔2018〕42号)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积极推进“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和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把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作为转方式、优结构、增动能的有力抓手,通过正向激励和反向倒逼,激发企业创新活力,促进亩产高、效益好、质量优的企业加快发展,推进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构建与国内一流现代化中心区相适应的现代产业体系。
(二)主要目标
2018年,对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全覆盖;2020年,对全区所有工业企业、小微企业园、特色小镇全面实施“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完善综合评价机制相关的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政策、产业高质量发展体系;产业发展新旧动能转换进一步加快,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显著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亩均增加值、亩均税收、全员劳动生产率增速均高于工业平均增速,单位能耗增加值、单位排放增加值年均分别提高4%以上,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之比提高到1.6%以上;逐步形成创新能力更强、生产效率更高、产品品质更好、资源消耗更小、环境影响更少、市场响应更快、体制机制更优的现代经济体系。
二、建立健全“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办法
(一)强化责任落实。区发改局为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的牵头部门,负责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办法的制定、组织评价和结果运用。区统计局、江干国土分局、江干区税务局、区市场监管局、江干环保分局等相关单位负责评价数据的审核。各街道、钱塘智慧城管委会负责组织辖区内评价企业的数据申报工作。
(二)科学设置指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综合评价以亩均增加值、亩均税收、单位能耗增加值、单位排放增加值、全员劳动生产率、R&D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之比等6项指标为主。
(三)合理设置权重。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综合评价每个单项指标权重不超过35%,其中,亩均税收、亩均增加值的权重一般分别不低于30%和20%,全员劳动生产率、单位能耗增加值、单位排放增加值、R&D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之比权重一般不低于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