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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件制定的背景
(一)目的意义
按照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系列文件的要求,更好地发挥江干区作为全省首批“省级红十字工作示范区”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加强与杭州市关于推进红十字事业发展政策的衔接,全面提升区域红十字关爱生命事业的工作水平,在充分考虑弱势群体、特殊人群诉求和财政投入的可承受力等因素的基础上,以突出重点,突出政策导向为原则,让民生保障发展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逐步加大保障扶持力度,推进政策的提标扩面。
区十次党代会提出“深入实施民生优先战略,努力在全面增强‘国内一流现代化中心区’群众获得感上更进一步,更高质量推进社会民生改善”,江干区也正积极打造“世界名城、首善之区”,《意见》制定让红十字关爱生命工作更全面、更人性化,同时也是江干建设“世界名城、首善之区”最直接、最鲜活、最有力的体现,为提升我区城市化、现代化、国际化水平贡献力量。
(二)政策依据
1.《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红十字事业的意见》(浙委〔2012〕122号)文件指出:“着力构建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长效机制”、“不断增强红十字人道救助实力:各级政府要根据当地财力及红十字事业发展的实际需求,统筹安排人道救助经费”、“大力实施红十字关爱生命行动:健全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建立对捐献者困难家庭人道救助、造血干细胞捐献者及其直系亲属优惠用血、人体器官(组织)捐献者缅怀纪念等社会褒奖激励制度,共同推动关爱生命行动深入开展”。
2. 《中共杭州市委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市委〔2013〕12号)文件指出:“构建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长效机制”、“增强红十字人道救助实力:支持红十字会面向困难群众开展符合其宗旨的人道救助工作,各级政府要根据当地财力及红十字事业发展的实际需求,统筹安排人道救助经费”、“推进红十字关爱生命行动:共同推动关爱生命行动的深入开展”,建立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建立对捐献者困难家庭人道救助、造血干细胞捐献者及其直系亲属优惠用血、人体器官(组织)捐献者缅怀纪念等社会褒奖激励制度。”
3.《中共杭州市江干区委 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江委〔2014〕32号)文件指出:“构建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长效机制”、“增强红十字人道救助实力:支持红十字会面向困难群众开展符合其宗旨的人道救助工作,不断推进“红十字博爱钱塘”系列活动,区财政根据红十字事业发展的需要,每年统筹安排人道救助经费”、“推进红十字关爱生命行动:共同推动关爱生命行动的深入开展”,建立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建立对捐献者困难家庭人道救助、人体器官(组织)捐献者缅怀纪念等社会褒奖激励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