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近日,浙江省政府印发《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实施意见》,从生态、主体、带动就业能力、动能、平台、投融资服务六个方面推动浙江“双创”升级。
推动“双创”生态升级
优化服务便利创新创业 加快全省创新创业相关政务事项开通网上办理、掌上办理,加强知识产权咨询、维权、援助体系建设。
完善人力资本服务培育专业化、国际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展人力资源服务外包和管理咨询、高级人才寻访等业态,完善人才测评和技能鉴定等服务。加快建设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到2022年,建成3家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
完善普惠性科技创新券制度拓宽创新券支持范围,推进长三角地区通用通兑,促进科研平台、科学实验仪器设备等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到2022年,累计新增发放创新券15亿元,服务企业5万家次。
推动“双创”主体升级
建设国际先进科研设施推进之江实验室、浙江大学杭州国际创新中心等建设,积极争创国家实验室。支持创新型领军企业打造先进科研机构,争取组建国家数据智能技术创新中心,加快建设大科学装置及试验基础设施。
推进名校大院建设支持浙江大学、宁波大学等加快“双一流”建设,推进西湖大学、清华长三角研究院等院校高水平发展。深化科研院所分类改革,提升科研绩效。 到2022年,力争新引进20所左右国内外著名高校,新增10家世界一流科研院所。
提升民营经济创新能力支持民营企业建设高水平研发机构,联合科研院所攻克关键核心技术。到2022年,省市县联动建成300个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加快小微企业园建设提升、中小微企业梯度培育,实现研发活动、研发机构、发明专利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全覆盖。
推进创业带动就业能力升级
加大科研人员科技创业激励力度出台高校科研人员离岗创业相关实施细则,建立完善科研人员校企、院企共建双聘机制。改进科研人员评价方式,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的成绩在职称评审、绩效考核等方面的比重。对承担国家和省重大项目的高端科研人员,探索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等激励政策。
大力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完善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制度,落实外国人来浙工作、出入境、居留等便利措施,建立安居保障、子女入学和医疗保健服务通道。推进国家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海智计划浙江工作基地建设,吸引更多科技人才落户和优质项目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