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整改要求,深入推动公立医院改革,完善医院惩防体系建设,维护公立医院公益性,进一步加强卫生行业行风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按照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和中央巡视工作新要求,决定开展新一轮医院巡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巡查范围
原则上为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社会办医院按照管理原则参照执行。
二、巡查重点
(一)公立医院党建。
1.围绕制度建设,重点巡查公立医院党委发挥领导作用的情况。主要看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落实情况,对涉及“三重一大”等重大问题是否由党委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并按照分工抓好组织实施,支持院长依法依规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是否明确公立医院党委职责,以及在贯彻落实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贯彻落实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确保医院改革发展正确方向等工作上的落实情况;是否把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医院章程并明确具体内容;是否健全医院党委与行政领导班子议事决策制度。
2.围绕队伍管理,重点巡查加强公立医院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情况。主要看《公立医院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贯彻落实情况。是否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政治强、促改革、懂业务、善管理、敢担当、作风正的标准选优配强领导班子。是否强化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紧密结合实际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把坚持“四个自信”、树牢“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要求落到实处。是否加强干部队伍管理和人才工作,完善选人用人制度,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探索建立以需求为导向,以医德、能力、业绩为重点的人才评价体系。行政领导人员是否按照《公立医院行政领导人员职业化培训工作实施方案》参加培训,三级公立医院是否落实总会计师制度。
3.围绕组织建设,重点巡查公立医院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情况。主要看医院内设机构党支部是否能对党员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具备组织、宣传、凝聚、服务群众工作能力,各项党内生活制度是否完备。医院基层党组织和党的工作是否全覆盖,实现应建尽建。党支部书记选拔培养激励机制是否健全;是否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结合实际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创新党组织活动内容方式,推动党组织活动与医院工作有机融合,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4.围绕思想建设,重点巡查思想政治和医德医风建设工作情况。主要看是否不断创新思想政治工作内容、方法和载体,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宣传教育,是否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是否加强医改政策学习,引导医务人员更新观念、积极投身改革;是否加强医院文化建设,引导医务人员弘扬和践行“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崇高精神,塑造医术精湛、医德高尚、医风严谨的行业风范;是否建立党委主导、院长负责、党务行政工作机构齐抓共管的医德医风工作机制,建立完善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是否抓好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统战和群团工作。
5.围绕纪律要求,重点巡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工作情况。主要看强化党建工作保障情况,是否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医院党委承担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党政领导班子其他党员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是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党风廉政教育,严明纪律红线,提高拒腐防变能力。主要看是否建立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健全反腐倡廉长效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行业氛围。是否深入开展整治“四风”、严格执行党规党纪、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工作情况,是否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具体措施。是否有反映强烈的党员领导干部依然有反映或者有新的反映;是否承担严明行业纪律,深入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主责。
(二)行业作风建设。
1.围绕组织建设,重点巡查行风建设管理体系与人员配备。主要看医院是否认真学习并领会关于行风建设的有关文件,以及有关落实情况。逐步建立卫生健康系统行风组织架构,确定符合工作需求专职人员配置数量。是否形成与上级行风检查部门顺畅衔接机制以及重大问题的请示汇报制度。是否在管理架构、经费保障、工作条件等方面形成了制度性安排,确保行风工作能够顺利实施开展。
2.围绕教育常态化,重点巡查医务人员法律法规培训与警示教育情况。主要看医院是否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建立完善的学习教育、制约监督、调查处置机制。医务人员对《监察法》具备基本理解和认识,是否通过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将《监察法》的要求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是否落实国务院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相关廉政建设要求,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是否发现典型案例并严肃处理,通过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实现“以案促改”。是否积极开展医德医风教育,大力弘扬新时期职业精神。
3.围绕工作机制,重点巡查行风建设管理制度与长效机制的建立情况。主要看医院是否明确责任人与责任主体,监督行风建设的有效落实,形成合力,从源头上保障行风建设的可持续推进。是否在行风工作落实“一岗双责”,将业务与行风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管理。是否贯彻实施《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尤其是“六加强”有关工作的落实情况;建立健全覆盖诊疗行为全链条、全流程的包容、审慎、有效监管机制。医院价格行为是否规范,价格公示、费用清单、收费复核等价格管理制度是否完善;价格管理部门设置是否合理,人员配备是否充足;是否确保价格管理系统信息准确。核查是否有套取医保基金等违法行为,建立防止骗取医保基金内部监管体系。
4.围绕热点问题,重点巡查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落实情况。主要看是否研究制定贯彻落实“九不准”的具体办法,制定更加实际、更有针对性、更便于操作的制度措施;是否将干部、职工贯彻执行“九不准”的情况作为个人职称晋升、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是否把党风廉洁建设和医疗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做到责任层层传递,真正实现“九不准”规定的落地;是否按要求把医德医风建设纳入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纳入干部职工奖惩评价体系;是否有加强监管、杜绝医师在药品处方、医学检查、检验等医疗服务中实行开单提成的具体措施;是否存在医疗卫生技术人员违反规定私自采购、销售、使用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的问题;是否有对违反规定私自采购销售、使用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的人员的处理办法;是否对医院内部人员与医药相关企业间接触作出了细致具体、便于查验的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