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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JGD99F-2018-0004
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政府彭埠街道办事处文件
彭办〔2018〕17号
江干区人民政府彭埠街道办事处
关于推进垃圾分类“桶长制”模式和居民生活垃圾“两只桶”责任方式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基本方略,推进街道垃圾分类工作,努力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切实改善人居环境,实现城市绿色生态发展。根据区关于实施垃圾分类“桶长制”模式和“两只桶”责任方式的分类模式(即按照网格化原则,社区负责居民家中“小桶”,小区物业负责小区中“大桶”的管理模式),结合街道前期试点的实际和工作情况,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全省实现生活垃圾治理攻坚战“一年见成效、三年大变样、五年全面决胜”总目标,按照区垃圾分类“桶长制”模式和“两只桶”责任方式,明确责任,合力推进,全民动员,形成共识,坚决打赢垃圾治理攻坚战,为建设世界名城首善之区贡献文明环境。
二、工作目标
以深化垃圾分类“桶长制”为抓手,构建以社区网格为基础的桶长队伍,提高桶长垃圾治理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依靠小区物业等确保责任区域内的生活垃圾分类规范、处置及时、管理长效,以垃圾减量为目的,着力构建全民参与垃圾分类的新局面,推进街道垃圾分类工作有效开展。
三、工作原则
(一)政府主导。以落实垃圾分类桶长职责为体现,通过多种宣传方法和宣传平台,充分调动居民群众的参与感,引导居民逐步养成主动分类习惯,推进垃圾分类工作责任共担、社会共治。
(二)社区实施。突出社区在此项工作中的主体责任,通过网格化管理,明确职责,责任到人。按照街道相关工作部署,充分发挥小区物业的作用,宣传动员广大居民积极参与,不断提高居民的知晓率、参与率和分类率,达到垃圾减量的效果。
(三)物业运作。强化小区物业在垃圾分类工作中的基础作用,通过强化物业管理责任,提升物业服务水平等方式,全面发挥物业的主体作用,深化推进垃圾分类工作。落实小区内垃圾桶的源头追溯,提升物业管理区域“大桶”分类准确率和投放正确率。
(四)强化激励。围绕桶长制,相关科室和社区要有机统筹人员、资金、设施、物资等,因地制宜,稳步推进。制定和建立对社区、物业的考核奖励制度,调动积极性,落实工作责任不断提高分类质量,助推此项工作深入开展。
四、“桶长制”模式
(一)组织体系
1.街道片区桶长:由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担任(分管领导具体实施)
2.社区桶长:各社区书记为社区总桶长,社区主任担任入户小桶桶长(并按网格设立网格桶长或单元楼道桶长),物业公司负责人担任小区内大桶桶长(落实物业管理人员担任投放点位大桶桶长)。
3.居民桶长:居民家庭内部入户垃圾桶,户主为户桶长。
4.单位桶长:各单位、团体、店商等负责人为单位桶长。
(二)明确责任
1.片区桶长:负责辖区内垃圾分类总体工作,牵头做好各单位及居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督促指导桶长责任网络的组织实施,定期召开垃圾分类桶长工作例会,全面掌握推进情况,部署辖区垃圾分类桶长制责任落实,督促整改监督检查中反映的垃圾分类问题。
2.社区桶长:社区书记抓总牵头抓好居民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培训,养成垃圾分类习惯,推行“两只桶”责任方式,抓好源头居民家中小桶垃圾分类准确率和小区内大桶投放正确率,负责落实辖区单位垃圾分类工作推进。
物业负责人落实小区内部垃圾房、垃圾桶等设施的管理和清洁,每日清洗,做到垃圾桶无异味、无满溢、无破损,贴五面标识并保持清洁。落实小区垃圾集置点、分拣点、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及时、规范垃圾处置,并积极引导居民进行垃圾分类和正确投放。
1.居民户桶长:积极响应并参与垃圾分类工作,学习了解和掌握分类标准,教育引导家庭成员准确在家中分类生活垃圾,并做到投放正确。
2.单位桶长:执行和落实本单位垃圾分类工作标准要求,抓好员工的宣传教育和引导,落实垃圾控量减量措施和缴费。
(三)具体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