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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上乐业·权威发布 | 宁波市失业保险扩围政策办事指南

朗读

 

一、失业保险金

(一)申领对象:参保失业人员

(二)申领条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

1、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同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

(三)申领材料: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四)待遇标准:1608元/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同时享受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价格临时补贴等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五)申领方式:

1、网上办理:

①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办理:http://si.12333.gov.cn

②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

③浙里办APP

2、现场办理:申领人携带材料至户籍地(非本市户籍的到居住证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经办机构联系方式附后)。 

 

 

二、大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

(一)发放对象:领金期满大龄失业人员

(二)发放条件:2019年12月起,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 1 年的失业人员,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

(三)待遇标准:1608元/月,领金期间同时享受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价格临时补贴等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四)发放方式:无需个人申领,对符合条件人员继续发放。

 

 

三、超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

(一)申领对象: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尚未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失业人员。

(二)申领条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

1、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同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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