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根据《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通知》(甬人社发〔2020〕13号)文件精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5月16日至5月20日间,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申报年度企业当年裁员率不高于2019年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含)的参保企业受理了企业稳岗返还申报,返还标准为申报年度企业及其职工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现将企业稳岗返还情况公示如下,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7天,举报电话:87353920 87355945。
序号 |
单位名称 |
补贴金额(元) |
1 |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 |
262029 |
2 |
宁波送变电建设有限公司 |
111393 |
3 |
宁波市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
287950 |
4 |
浙江永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349097 |
5 |
宁波奥克斯高科技有限公司 |
241399 |
6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
323913 |
7 |
浙江欣捷建设有限公司 |
199233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江北政策 > 江北区人力社保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jiangbeiqurenlishebaoju/20200522/27625.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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