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宁波市智团创业计划项目的通知》、《江北区关于宁波市智团创业计划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北区科技〔2017〕40号)和《关于调整科技创新政策若干实施细则的通知》(北区科技〔2020〕36号)等要求,现对拟立项的宁波市智团创业计划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自2021年7月8日起至2020年7月14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项目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以实名、书面形式提出,并署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异议问题应有清楚的表述并提供相关事实证据。对于收到的异议材料,我们将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办理。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项佳媚、杨秉冠
联系电话:0574-89582896,0574-89582899
地址:江北区兴北路深悦商业广场7号楼1104/1119室
宁波市江北区科学技术局
2021年7月8日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江北政策 > 江北区科技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jiangbeiqukejiju/20210709/3927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