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为贯彻落实《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的实施意见》(甬政发〔2018〕55号)、《2019年宁波市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要点》(甬亩均办〔2018〕5号)和《江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北区深化工业“亩均论英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北区政办发〔2018〕58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根据前期各街道(镇、园区)对企业用地情况的调查,现将全区登记用地或实际用地在3亩(含)以上规下工业主体(简称第二批工业主体)用地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7天,自公示之日算起。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来人、来信、来电向区经信局反映(节假日、双休日暂不受理来人、来电反映)。
为便于调查核实,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准确,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来信请署名,来电请说明真实身份及联系电话,我们将做好保密工作。
联系人:宁波市江北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尹荷燕
电 话:87356843,传真:87652960
地 址:宁波市江北区槐树路108号-6
邮 编:315020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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