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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慈城镇、园区,相关企业:
根据《江北区都市工业新锐企业扶持管理办法》(北区经信〔2018〕15号)文件要求,现将江北区都市工业新锐企业入库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都市工业新锐企业需是注册登记在江北区的独立法人企业,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行业范围:符合空间占用少、污染能耗少、劳动力素质高、劳动生产率高、品牌技术含量高、产业链高端、亩均效益好等都市型工业特征,主要以新材料、新能源、新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生命健康、海洋高技术、设计创意等行业为重点,兼顾其他产业中具有潜在引领方向、模式新颖、成长快速的企业。
(二)发展导向:企业在扶持期间有切实可行的发展目标和发展措施;拥有一支稳定研发团队,有相应的科技投入或技改项目实施;经营管理团队能力强,企业财务状况及银行信用良好,有较强的融资能力。
(三)申报都市工业新锐企业扶持计划的企业,根据其申报当年不同类型需达到相应的条件:
1.第一类:新兴产业企业。对主营业务收入在500万元以上(含)且实施管理创新、业态创新、模式创新等新兴产业企业,原则上要求企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从业人员占本企业用工总人数的30%以上,当年度新招聘员工中,大专及以上学历从业人员占50%以上。同时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符合申报条件。
——扶持年度内被列入市级以上公共服务平台(含扶持名单)(智能制造服务平台、行业云制造平台、产业技术基础工业平台、工业大数据平台、创新设计协同平台、“互联网+两创”平台、工业物联网基础平台等)。
——利用大数据技术针对不同领域和应用场景开发的数据挖掘、多维分析、精准定制、智能服务等各种新模式示范应用。
——盈利模式创新,或管理创新,或发展服务型制造、协同制造。
——其他各种新模式创新或示范应用。
2.第二类:科技型初创企业。被列入优秀科技型初创企业扶持的企业须满足以下条件:
(1)在我区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企业,工商注册时间一般应在3年以内,且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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