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江北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联合工作组成员单位、区级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
为规范脱钩后行业协会商会和直接登记的行业协会商会(以下统一简称“协会商会”)行为,明确政府综合监管责任,落实各项监管制度,创新监管方式,根据《宁波市江北区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联合工作组关于印发〈宁波市江北区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北区联组〔2017〕1号)有关规定,区发改局、区民政局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江北区行业协会商会综合监管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切实转变监管理念,建立健全综合监管体制,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成为依法设立、自主办会、服务为本,治理规范、行为自律的社会组织。
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局
江北区民政局
2017年12月18日
江北区行业协会商业综合监管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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