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行业协会商会: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和《宁波市江北区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实施方案》(北区联组〔2017〕1号)有关规定,我局制定了《江北区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职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宁波市江北区民政局
2017年8月23日
江北区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职
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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