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江北区各为农服务经营主体:
为提升为农服务能力,切实提高为农服务质量,鼓励为农服务战线生力军的服务积极性,巩固政府服务农业的工作成果,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为农服务专项扶持资金的通知》(甬财政发〔2020〕1400号)、《宁波市为农服务专项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甬供财联发〔2016〕1号)文件精神,现就2021年江北区为农服务专项扶持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条件。具有法人资格;在江北注册登记一年以上;无不良诚信纪录;经营管理制度齐全,操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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