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江北区学校(幼儿园)开学返校工作方案》的通知 北区教〔2020〕18号
朗读
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在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同时,统筹谋划中小学开学工作,加强开学疫情防控工作指导,特制定《江北区中小学、幼儿园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春学期开学工作实施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附件:江北区学校(幼儿园)开学返校工作方案
宁波市江北区教育局
2020年3月9日
附件:江北区学校(幼儿园)开学返校工作方案
根据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有序推进返学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和教育部有关精神,指导全区学校(幼儿园)(以下简称学校)做好开学返校各项准备工作,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筑牢校园健康安全防线。现结合区域实际,制定江北区学校(幼儿园)开学返校20条工作指引。具体如下:
一、全面做好返校前的准备工作
(一)制定一套校园处置操作流程和防控制度。
区教育局根据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制定“十项”处置流程和“十项”防控制度。
十项处置流程:
1.师生员工晨(午)检流程
2.师生员工缺勤追踪流程
3.人员集聚单位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流程
4.病例接触相关人员管理流程
5.普通物体表面擦拭消毒流程
6.空气消毒流程
7.卫生间消毒流程
8.地面消毒流程
9.厢式电梯消毒流程
10.疫点终末消毒流程
十项制度:
1.师生员工晨(午)检制度
2.校园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
3.因病缺勤登记和病因追踪制度
4.疫情联防联控和学校例会制度
5.校园通风和消毒制度
6.患病师生员工复学证明查验制度
7.重点疫区师生员工返校登记和关爱制度
8.师生员工健康管理制度
9.学校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制度
10.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制度
(二)准备一批防疫物资。
区教育局已准备测温仪300支、口罩3.5万个、消毒液3500公斤、喷雾器1800个、防护服80件、洗手液3000瓶、肥皂3000块等。各学校通过不同途经自行采购部分防疫物资。
(三)设立一批临时隔离室。
每所学校要设立两间临时隔离室,用于发现异常师生员工后及时隔离送医。但不得设置在学生集体宿舍和校医室,具体参照《校园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设置运行指南(试行)》(浙教防控办函【2020】3号)。
(四)组织一次特殊的家访。
由于线上教学时间的延长,各义务段学校根据教学及学生寒假生活实际,在校长的带领下结合送书活动组织一次特殊的家访,了解学生的寒假生活及线上教学情况。对于近期还不能返甬,尤其是湖北的学生,学校要一一电话联系,并做好开学后不能及时返校学生的教学准备。
(五)排查一次师生健康状况。
学校要全面掌握师生员工所在地区疫情及师生健康状况,包括了解近14天是否出过大市、是否去过疫区、是否接受过隔离、是否接触过疫区来的人员、师生员工甬行码、甬行证申领情况等;所有外出或外地的师生员工返回居住地后,应根据当时疫情防控要求,居家隔离期满后方可返校;对于从重点疫区返甬的师生员工要提交《师生员工健康申报表》。
(六)进行一次校园消杀行动。
学校主动联系对应的中标消杀公司,按要求对学校的门卫、教室(含专用教室)、走廊、寝室、食堂、卫生间、图书馆、会议室、室内活动场馆、扶梯(电梯)、公共绿化、操场带等场所进行全面清洁消毒,并保持室内场所通风。
(七)进行一次校车消毒体检。
有校车的学校开学前要对校车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对校车做好全面消毒工作。
(八)开展一次教职工防控培训。
开学前要对全体教师开展一次防控培训,主要包括对疫情的再认识、发现学生有发烧咳嗽的紧急处置、学生做操、用餐等防控须知。
(九)落实一套服务关爱措施。
根据疫情防控期间工作需要,区教育局针对不同人群及服务需求,落实一套服务关爱制度:出台“六个一”做好援鄂义务人员子女的关爱和帮扶;组织成立由机关干部和学校教师组成的志愿者队伍,下沉到村(社区)、交通卡口、企业等地协助做好人员检查和口罩简易制作包装工作;因延期开学,学校组织党员干部为在甬学生送上教科书。
(十)准备一封给学生家长的信。
开学前,学校(或班级)以书信的形式,向学生和家长提示返校报到当天和开学后应注意的事项,做好家校联系沟通,确保平稳有序开学。
二、严格落实开学后的校园疫情防控举措
(一)复学报到要错时。
1.做好各年级学生同时开学的准备。学生返校报到时要错开上班交通高峰,分年级错时报到,规模较大的学校可以安排上下午时间分开报到;学生放学也要错时离校,杜绝校门口拥堵。
2.做好初三、高三年级先行开学,其他年级分批开学的准备。
3.教职工上下班、学生上学放学尽量不乘公共交通工具,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物品。
(二)师生进校要晨(午)检。
实行每日晨(午)检制,学校要安排专人对进入校园的师生员工测量体温,出示甬行码、甬行证。发现有发热(手持式测温仪>=37.5℃或红外线测温仪>=38℃)或呼吸道感染症状者,要记录备查,并立即通知属地卫生服务中心和区教育局,根据相关规定送医检查,确保学校传染病“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寄宿制学校师生从宿舍区到教室也要接受晨(午)检。
(三)复学查验要仔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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