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北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稳定工作指导意见 北区教〔2019〕32号
朗读
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
根据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教育部、浙江省教育厅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和宁波市教育局《2019年宁波市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指导意见》(甬教安体﹝2019﹞99号)精神,现就做好2019 年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稳定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2019 年江北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稳定工作,以贯彻落实全国、省、市教育大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六争攻坚,三年攀高”决策部署,以预防学校发生各类安全责任事故,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为重点,全面筑牢校园安全基础,全力保障学生生命安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努力为全区教育事业发展和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有力的安全支持,为广大青少年安全健康成长成才营造最阳光、最安全的校园环境。
二、工作目标
强化学校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安全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加强校园安全基础能力建设,人防、物防建设全部达标,智能化技防建设水平整体提升;创新校园安全治理手段,推行网格化、清单化管理;加强学校安全教育,全区学校安全教育平台安全教育教师授课完成率、学生作业完成率和相关课程完成率达到99%以上;加强等级平安校园建设,平安校园创建率达到100%。确保全区教育系统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政治事件和重大群体性事件;坚决杜绝发生学校安全责任事故;最大限度防止发生涉及学生的安全事故;各类涉校安全责任事故起数和学生非正常死亡人数处在较低水平。
三、主要工作
(一)进一步构建学校安全工作责任体系,让职责“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1.落实校园安全责任制。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强化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长第一责任人责任,形成校园安全责任明确、职能明晰、工作到位的格局。
2.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机制。针对意识形态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进一步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做到“真抓真管、善抓善管、敢抓敢管”,落实督查、追责、问责机制。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动态情况分析研判,并就理论武装、阵地建设、舆论引导等提出对策,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话语权和主动权,防止社会面风险向学校传导。
3.构建防范宗教渗透工作体系。各校要把防范宗教渗透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在组织领导、制度建设、应急处理、教育手段等方面拿出举措。切实抓好学校重点部位防范宗教渗透工作,加强防范宗教渗透队伍建设,从舆论上营造防范宗教渗透的环境氛围。
4.提升学生防溺水工作实效。继续开展学生防溺水“八个一”活动,教育部《关于预防学生溺水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信》家长签字回执回收率达到100%。强化全区学生防溺水工作联动机制,发挥区委政法委、区委宣传部、水利、城管等八部门合力,继续部署全区学生防溺水人防、物防、技防等基础性工作,继续组织学生防溺水的提醒、宣传、教育、督查等工作。动员社团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学生防溺水,形成一张全时段、全覆盖、全方位的学生防溺水工作格局,实现我区学生溺水死亡人数持续下降的目标。
5.深入推进校园防欺凌。按照区教育局联合区综治办等9个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欺凌防范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扎实部署推进我区校园防欺凌,健全校园防欺凌工作组织机构,完善学校校园防欺凌工作应急预案,常态化开展中小学生欺凌行为排摸和管控,提升预防、应急处置校园欺凌的能力。
6.推动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上台阶。按照《宁波市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指导意见》和消防安全三年翻身仗目标要求,指导学校推进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的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能力”四个能力建设,重点抓好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在校园建设一批微型消防站,提升学校突发火灾的扑灭能力。重点抓好消防日检、月检工作,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干部、学校保安、教师操作消防设施的培训和演练,推动学校消防安全上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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