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8学年中小学幼儿园重点发展项目的通知
朗读
各中小学、直属公办幼儿园、街道中心幼儿园:
根据《关于印发<江北区第三轮发展性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北区教督〔2017〕1号)文件要求,为提高发展性评价工作的实效性,保障学校持续进步与发展,本学年继续实施重点发展项目,现将报送2018学年重点发展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1.重点发展项目应在自主发展三年规划引领下,在上个学年基础上深入实施,持续推进。其中课改项目要加强顶层设计、系统思考与整体建构,增强课改与学校办学理念、育人目标的呼应度,进一步完善课程体系。
2.项目的选题应主题明确,立意深刻,切口要小,能结合学校现状,选择迫切需要解决的共性问题,并且追求项目品质。
3.重点发展项目应着力于推进学校内涵发展,促进师生成长,注意与规划相匹配,注意适切度、有效度及难易度。卫生安全等学校应该坚守的底线工作不纳入,其他普通常规工作也不纳入。
以上对项目内容的要求作为评估时考量的标准。
二、项目数量:
每所学校确立2个重点发展项目,其中深化课改为必做项目。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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