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乡)、街道、相关企业:
按照《海曙区商务局关于印发海曙区级菜篮子商品供应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海商〔2018〕8号)(以下简称《办法》)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和提升海曙区菜篮子商品供应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按照动态管理的原则,经研究,决定对新培育的基地开展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范围
各镇(乡)、街道推荐上报的新建菜篮子基地。
二、考评标准
海曙区新建菜篮子商品供应基地验收表(见附件3)。
三、申报方法
新建区级菜篮子商品供应基地验收,各地按照新建区级菜篮子商品供应基地验收标准,组织对新建基地进行初审,将符合基地标准的进行择优推荐,并认真填写海曙区新建菜篮子商品供应基地申报表(附件1)、海曙区新建菜篮子商品供应基地验收表(附件3)、申报菜篮子基地需提供的材料(附件2)统一造册上报区商务局。区商务局将按照“办法”中基地验收要求开展新建基地验收。
四、时间安排
(一)6月至8月,各地自行组织对新培育的基地开展验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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