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海曙政策 > 海曙区商务局 > 正文

海曙区商务局 海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海曙区特色餐饮示范街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朗读

各相关企业:

  现将海曙区商务局、海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制订的《海曙区特色餐饮示范街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宁波市海曙区商务局   宁波市海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6年9月21日

海曙区特色餐饮示范街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推进“食品安全城市”创建,提升全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有效保障公众饮食安全,依据《宁波市特色餐饮示范街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精神,海曙区商务局和海曙区市场监管局决定开展海曙区特色餐饮示范街区创建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特色餐饮示范街区创建工作,进一步提升全区餐饮服务业的整体形象,进一步强化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餐饮服务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餐饮服务行业提档升级进一步加速,区域特色和饮食文化进一步凸显。

  二、创建标准

  (一)创建主体明确,组织责任落实到位,创建氛围浓厚,特色形象鲜明,宣传工作到位。

  (二)街区内餐饮服务基础好或影响大,配套设施较完善。

  (三)街区内外环境整洁,周围无明显污染源。

  (四)街区内所有餐饮服务单位均诚信守法文明经营,不存在无证经营、店外经营现象。

  (五)街区内90%以上餐饮服务单位动态量化分级管理均达到B级以上。

  (六)街区内连续两年以上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七)公众对街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有较高满意率。

  三、评审办法

  (一)申报验收。特色餐饮示范街区创建管理主体,在自查合格的基础上,向海曙区商务主管部门提交创建验收申请表、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和创建自查报告(一式三份)。

  (二)初审验收。海曙区商务、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对申报单位的资料和现场进行初审,通过验收的,上报市商务委。

  (三)复审验收。市商务委、市场监管部门组织联合验收组对申报单位的资料和现场进行复审验收,复审覆盖率需达100%。特色餐饮示范街区复审核准程序:

  1.实地检查申报单位,抽查不低于30%的街区餐饮单位。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海曙政策 > 海曙区商务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haishuqushangwuju/20181010/5155.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