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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企业:
现将海曙区商务局、海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制订的《海曙区特色餐饮示范街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宁波市海曙区商务局 宁波市海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6年9月21日
海曙区特色餐饮示范街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推进“食品安全城市”创建,提升全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有效保障公众饮食安全,依据《宁波市特色餐饮示范街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精神,海曙区商务局和海曙区市场监管局决定开展海曙区特色餐饮示范街区创建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特色餐饮示范街区创建工作,进一步提升全区餐饮服务业的整体形象,进一步强化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餐饮服务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餐饮服务行业提档升级进一步加速,区域特色和饮食文化进一步凸显。
二、创建标准
(一)创建主体明确,组织责任落实到位,创建氛围浓厚,特色形象鲜明,宣传工作到位。
(二)街区内餐饮服务基础好或影响大,配套设施较完善。
(三)街区内外环境整洁,周围无明显污染源。
(四)街区内所有餐饮服务单位均诚信守法文明经营,不存在无证经营、店外经营现象。
(五)街区内90%以上餐饮服务单位动态量化分级管理均达到B级以上。
(六)街区内连续两年以上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七)公众对街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有较高满意率。
三、评审办法
(一)申报验收。特色餐饮示范街区创建管理主体,在自查合格的基础上,向海曙区商务主管部门提交创建验收申请表、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和创建自查报告(一式三份)。
(二)初审验收。海曙区商务、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对申报单位的资料和现场进行初审,通过验收的,上报市商务委。
(三)复审验收。市商务委、市场监管部门组织联合验收组对申报单位的资料和现场进行复审验收,复审覆盖率需达100%。特色餐饮示范街区复审核准程序:
1.实地检查申报单位,抽查不低于30%的街区餐饮单位。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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