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相关企业:
为了加快月光经济发展,进一步强化夜间活动区域特色,培育夜间活动载体,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月光经济的指导意见》(甬政发〔2014〕78号)和《海曙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曙区发展月光经济实施方案的通知》(海政〔2014〕46号)要求,制定海曙区夜市街区品牌活动评选办法。
一、评选对象
2015年度在海曙区夜市街区举办的成规模、成系列的节庆活动。夜市街区仅指按照市、区两级月光经济工作相关文件精神积极开展夜市活动的商业广场和历史街区。
二、申报主体
拟申报的年度月光经济夜市街区品牌活动,应由街区建设、管理单位或策划运营企业向区月光办(商务局)提出验收评审申请。
三、评审内容
1、活动组织实施情况。活动组织实施情况、实际投入资金情况、活动开展场地及场次等。
2、活动资金投入情况。年度活动的投入资金包括活动策划、宣传推介、设施设备投入、场地租赁、演艺人员等实际支出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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