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为进一步健全我区人才服务保障机制,打造引领“海曙·创造美好品质”的人才创新高地和工程师友好区,根据《关于落实2023年度海曙区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政策的意见》(海人才办发〔2023〕1号)(附件1)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3年度海曙区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资格认定相关工作通告如下:
一、申请对象
根据文件,符合下列三类之一(附件2)且在海曙区内企事业单位工作(含部分与我区合作引才市属单位)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可享受相应入学政策。
1.第一类人才:《宁波市人才分类目录(2022年版)》前四类人才,并持有《宁波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书》,包括顶尖人才、特优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
2.第二类人才:市级认定的高级人才、海曙区重点人才(A类)、区属重点企业高管(骨干)人才(A类)、翠柏里创新街区企业高层次人才。
3.第三类人才:海曙区重点人才(B类)、区属重点企业高管(骨干)人才(B类)。
二、申请程序
1.第一类人才及第二类人才中的高级人才需先在宁波市人才服务申报系统(https://hrs.nbrc.com.cn/)根据要求进行人才认定网上申请,在市人力社保局审核通过后,携带材料列表(附件3)中的对应材料至海曙区相关部门进行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资格认定。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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