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一、文件依据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甬人社发〔2020〕41号)。
二、申报对象
在我市初次登记注册创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民办非企业、个体工商户(包括个人独资企业)3年内的法人代表或经营负责人。
三、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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