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为切实做好人才项目落户服务保障工作,根据《海曙区“百创汇海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研究,现启动2021年第一批“百创汇海计划”专项经费集中申请拨付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名单
2019、2020年度入选的国家、省级人才计划、市“3315系列计划”、区“百创汇海计划”项目(详见附件1)。
二、申请经费项目
按照《海曙区“百创汇海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此次可以申请的经费为:国家、省级人才一次性奖励、区“百创汇海计划”团队(人才)项目资助和市“3315系列计划”配套资助、场租补贴(创业项目)、租房补贴(创业项目)及引才荐才奖励等五项经费(具体可申请经费比例及金额以相应协议为准)。列入“百创汇海计划”的未落户创业团队项目原则上须在入选发文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工商登记注册手续,带头人(自然人)须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持股比例一般不低于20%。列入“百创汇海计划”的未落户的创新团队项目原则上须在入选发文之日起6个月内签定劳动合同。
三、申请受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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