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根据《宁波市工伤预防工作试行办法》(甬人社发〔2019〕108号)文件、《宁波市2020-2021年度工伤预防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经区工伤预防工作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海曙区2021年工伤预防试点项目申报工作即日起开始。
一、2021年工伤预防项目申报条件
已经在宁波市海曙区参加工伤保险的以下海曙区用人单位可以申报:
1、2019年制造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2件以上的用人单位;
2、2019年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职工参保人数在200-350人,连续3年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且台账完整、能发挥工伤预防示范作用的用人单位。
二、2021年工伤预防项目申报时间
自宁波市海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之日起,至2020年9月9日止。
三、2021年工伤预防项目申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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