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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宏亚节能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我中心受理你单位原职工何芝婵申请要求先行支付工伤待遇一事于2020年6月16日作出催告通知,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催告通知书》(编号:[2020]1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十日即视为送达。内容如下:2020年6月16日宁波市海曙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收到你单位原职工何芝婵要求先行支付工伤待遇的申请,我中心决定予以受理,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请你单位在接到本催告通知书后,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核实并依法支付,如在规定期限内不按时足额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在按照规定先行支付后,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你单位追偿。
特此公告。
宁波市海曙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2020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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