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贯彻《教育部等十三部门关于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意见》(教监管〔2022〕4号)和《宁波市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审批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甬科政〔2022〕45号)文件精神及校外培训监管数据稽核专项行动要求,加快推进我区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审批登记工作,现组织开展海曙区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审批登记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为依法在海曙区范围内注册登记的法人企业。
(二)申报单位已纳入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
二、申报材料
(一)《宁波市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立申请登记表》;
(二)办学投入的有效证明材料;
(三)培训场所房产权属证明;租赁场地的,提交租赁期不少于2年的租赁合同(协议),消防验收(备案)合格证明;
(四)培训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
(五)《宁波市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明细表》,从业人员身份证、健康证明、从业资质证明、诚实守信和无犯罪记录承诺书,以及举办者、法人、行政负责人社会信用证明;
(六)《宁波市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教材备案表》、培训计划、教学大纲和培训教材以及培训内容合法合规承诺书;
(七)培训场所内部结构平面图,标明实际用于教学的区域、面积,以及教学设施设备清单;
(八)联合举办培训机构的,应当提交联合办学协议;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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