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乡)、街道发展服务办,望春工业园区管委会经济发展科,各有关单位:
现将科技部合作司印发的《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关于征集中国—斯洛伐克2021—2023年科技交流项目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合作项目领域应符合国家科技发展规划。支持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发/引进/走出去项目。
2.合作项目应于两年内执行完毕或取得阶段性成果。
3.对于被列入2021—2023年度的科技交流项目,两国科技主管部门将共同资助合作双方在项目执行期内进行互访。项目所需其他经费由项目执行单位自筹。
二、申报流程
1.中国科技部和斯洛伐克教育科研体育部分别发布征集通知,中斯双方项目合作单位须向各自科技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单方申报的项目无效。双方提交材料的项目英文名称、中外合作单位和项目申请人必须一致。
2.中方项目申报通过政府间科技交流项目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进行申报。申报单位在管理平台注册账号,经组织推荐部门审核后,可进行项目申报(具体线上申报流程见附件),网址为http://www.step.cstec.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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