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乡)、街道发展服务办,望春工业园区管委会经济发展科,各有关单位:
我局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度“海外工程师”年薪资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和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为依法在宁波大市范围内注册登记的法人企业。
(二)引进海外工程师在我市受聘企业从事研发、设计、技术和管理岗位(以企业与海外工程师个人签署的合同约定为准),聘用合同期限不少于1年。其中,从事技术和管理岗位的,2020年1月至12月期间在企业实际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少于90天(以出入境时间为准),从事研发、设计岗位的实际工作时间不作要求。
不包括外方股东境外派遣、关联企业境外派遣的外籍员工。
(三)海外工程师聘用年薪达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以2020年1月至2020年12月(需在合同期内)实际发放年薪为准。
(四)同一家企业聘请同一名海外工程师获得过2019年度“海外工程师”年薪资助的,不可申报本年度资助。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不受本款上述限制,可以申报本年度资助:
1.仍在有效期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企业、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等科技型企业;
2.建有市级(含)以上研发平台的企业,研发平台包括企业工程(技术)中心、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企业研究院、重点企业研究院,市重点产业技术研究院,重点实验室等,以国家、省、市认定文件为准;
3.海外工程师是已立项且仍在研的宁波市重点技术研发项目负责人的。
二、申报材料和要求
申请企业填报《引进“海外工程师”年薪资助申请表》、《宁波市引进“海外工程师”年薪资助项目申报书》、《2020年度引进海外工程师执行情况审核表》、《2020年度宁波市引进“海外工程师”申请年薪资助区县(市)申报汇总表》,包括单位信息、海外工程师信息、出入境明细、年薪支付明细、绩效统计等内容,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原件的电子扫描件(PDF格式,150-300dpi):
(一)企业营业执照、股权证明;
(二)海外工程师聘用合同(应骑缝盖章,以海外工程师接受的语言签署,如外文签署,须同时上传与原文内容一致的中文翻译件,英语合同可自行翻译并盖企业公章,其余语言需翻译机构翻译盖章后并提供翻译资质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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