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乡)、街道,工业园区,有关企业:
为支持科技人员创办领办创新型企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根据宁波市科学技术局、宁波市财政局《宁波市智团创业计划与创新型初创企业管理暂行办法》(甬科高〔2013〕99号)和宁波市海曙区科学技术局、宁波市海曙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智团创业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海科〔2020〕47号)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智团创业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智团创业计划,是指海外高层次人才、高校毕业生,或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大中型企业的科技人员携带技术、项目、团队等形式,在我市创办领办创新型初创企业,实现知识与资本、创业与创新的有机融合。申报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已备案为宁波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或宁波市创新型初创企业(企业注册成立时间近五年内);
2、创业团队主要成员来自海外高层次人才、大学毕业生,或者是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大中型企业的科技人员;
3、具备一定的技术与市场成熟度,产品开发潜力大、成长性好,项目实施年限一般不超过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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