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乡)、街道,园区,项目承担单位:
根据《宁波市智团创业计划与创新型初创企业管理暂行办法》(甬科高〔2013〕99号)、《宁波市创新型初创企业培育专项资金转移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甬科计〔2016〕7号)和《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智团创业计划项目的通知》(海科〔2019〕42号)文件,经局长办公会研究,现将海曙区2019年度宁波市智团创业计划项目立项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19年12月23日至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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