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乡)、街道,工业园区,有关企业:
根据宁波市科技局关于《宁波市科技创新券推广应用实施办法(试行)》(甬科高[2015]88号)和《海曙区科技创新券推广应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海科〔2017〕29号)精神和要求,为顺应“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新趋势,提高财政科技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完善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决定开展2019年度海曙区科技创新券的兑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兑现对象
浙江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创新券服务系统内符合兑现资格并完成使用及接收创新券的载体和企业。
二、受理截止时间、地点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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