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开展海曙区众创空间(创客服务中心)
绩效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积极推进我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建设工作,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推动科技与资本、创业与创新的有机融合,根据《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关于培育发展众创空间促进大众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海政发〔2016〕15号)和《海曙区众创空间(创客服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海科〔2016〕7号)文件有关要求,现就做好2016年度区级众创空间(创客服务中心)绩效评估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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