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街道、辖区内相关企业:
为培育发展农业科技创新群体,提高农业企业的自主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增强现代农业园区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带动作用,根据《扶持农业科技创新型企业发展实施意见》、《宁波市星火示范基地认定与管理办法》要求,决定启动2015年度宁波市农业科技创新型企业以及星火示范基地的组织创建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宁波市农业科技创新型企业
1、依法在海曙区登记注册、且经营二年以上,主要从事现代种业、高效种养、农产品精深加工、生物农业、农村生态与环保等生产或技术服务的农业企业或服务机构。
2、企业经营业绩良好,管理规范,制度健全,且科技研发独立建帐,并建有研发机构或与科研院所建立稳定的科研合作关系。
3、企业具有自主创新能力,其主导产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近三年来主持或参与制订完成了市级以上质量技术标准;或近五年内主持过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并通过验收及成果登记。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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