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根据《海曙区数字经济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海经信〔2023〕8号),拟给予浙江云聚智铱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提质增效试点示范项目奖励共计200万元;拟给予浙江荃盛食品有限公司等15家企业数字化转型提升补助或奖励(DCMM除外)共计293万元;拟给予宁波美高厨具有限公司等40家企业数字化转型提升补助或奖励(DCMM项目)共计605万元;拟给予宁波御坊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家企业省级制造业“云上企业”奖励合计15万元;拟给予腾凌未来(宁波)科技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软件企业上台阶及资质奖励合计30万元;拟给予宁波澄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18家企业数字经济参展参会补助合计60.2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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