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根据《中共海曙区委 海曙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以数字经济为引领促进产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海党〔2020〕46号)和区经信局、区财政局《宁波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因素法分配专项资金海曙区使用管理方案》(海经信〔2021〕15号)等文件精神,经企业申报、乡镇初审、区经信局审核等程序,拟给予宁波南方塑料模具有限公司等25家企业绿色制造示范奖励资金(第一批)合计89万元(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2021年10月15日—2021年10月21日
二、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映,反映问题请署实名。
三、联系电话:0574-55883671,传真:0574-55883647,联系地址:海曙区国医街85号联谊宾馆7楼。
附件:2021年度海曙区绿色制造示范奖励资金(第一批)公示清单.xls
宁波市海曙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1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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