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有关镇(乡)、街道和园区发展服务办公室(经济发展科):
根据《中共海曙区委 海曙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以数字经济为引领促进产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海党〔2020〕46号)和《宁波市海曙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宁波市海曙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海曙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海经信〔2020〕49号)、《宁波市海曙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宁波市海曙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海曙区制造业单项奖励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海经信〔2020〕4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项目申报、专家评审、财务审计、现场验审和公示等方面实际情况,经研究,现下达专项资金3727.22万元。其中,41个技改项目补助资金3717.22万元,补发1个市级单项冠军培育企业奖励资金10万元,资金明细表见附件。
上述资金将通过“甬易办”平台予以下达。请相关镇(乡)、街道和园区发展服务办公室(经济发展科)及时通知企业通过“甬易办”平台兑现补贴(奖励)资金,并做好监督管理工作。
附件:2020年度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等项目补助和奖励资金明细表.docx
宁波市海曙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宁波市海曙区财政局
2021年9月1日
附件
2020年度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等项目补助和奖励资金明细表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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