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乡)、街道、工业园区:
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宁波市推进“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建设的若干意见》(甬政发〔2017〕12号)、《宁波市推进“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建设的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第一批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中国制造2025”专项)的通知》(甬财政发〔2019〕1266号)、《关于下达2020年第五批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中国制造2025”专项)的通知》(甬财政发〔2020〕97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项目申报与验收工作实际,经研究,现下拨市级专项资金1907.5万元,具体情况明确如下:
1、根据市财政局、市经信局《关于下达2020年度第五批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中国制造2025”专项)的通知》(甬财政发〔2020〕972号)文件要求,对列入2019年度工业投资(技术改造)其他项目计划并于2019年底竣工的项目按照核定补助金额的六五折兑现,结合项目验收实际,对通过验收的21个项目下拨补助资金1587.5万元。
2、根据《关于公布宁波市第三批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名单的通知》(甬工推进办〔2020〕4号),结合市级一般转移支付资金要求,对认定为宁波市第三批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的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拨奖励资金1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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