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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0年度海曙区工业“小升规”和“专精特新”企业培育目标任务的通知

朗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宁波望春工业园区: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18〕34号)、《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甬政办发〔2018〕105号),深化中小微企业梯度培育工作,引导中小微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根据《关于印发全市推进“六争攻坚、三年攀高”行动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甬党办〔2020〕9号)关于加强小微企业培育任务要求,现就做好我区2020年度工业“小升规”和“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2020年度,我区“小升规”和“专精特新”企业培育目标任务是:确保完成“小升规”企业44家(其中:“净升规”企业28家),“小升规”入库培育企业104家,“专精特新”入库培育企业新增150家,累计入库培育企业数615家。

综合各镇(乡)、街道和园区经济发展实际、2019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及企业发展潜力情况,现将2020年全区“小升规”和“专精特新”入库培育企业目标任务进行分解(详见附件1)。请你们高度重视,根据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抓好落实工作。

二、工作要求

(一)筛选确定培育对象

1、“小升规”培育企业。请各镇(乡)、街道和园区以2019年应税主营业务收入在1000-2000万元之间的小微企业为基础,深入调查摸底,优先在宁波“246”现代产业集群、海曙区重点发展的产业领域内和创新型、科技型、成长型、专精特新小微企业中,按照不低于年度入库培育目标任务数筛选确定一批培育对象,建立“小升规”企业培育库。

2、“专精特新”培育企业。请各镇(乡)、街道和园区以规下工业企业为主体,聚焦“专业化、精品化、特色化、高新化”发展方向,按照目标任务选择确定一批重视基础管理、技术提升和工艺装备改进的小微企业为培育对象,建立“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库。

(二)确保数据填报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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