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为贯彻落实《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的实施意见》(甬政发〔2018〕55号)、《关于印发宁波市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202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甬亩均办〔2020〕1号)和《海曙区深化工业领域“亩均论英雄”改革2020年工作要点》(海工强办〔2020〕7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根据前期各镇(乡)、街道和望春工业园区对企业用地情况的调查核实,现将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3亩(含)以上规下工业企业用地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5月27日至2020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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