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根据《海曙区推进生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海经信[2019]48号)和《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海曙区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文件要求,经企业申报,各镇(乡)、街道和望春工业园区初审,区经信局、区财政局审核,拟给予宁波太平鸟时尚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等18家企业专项资金奖励(补助),合计金额206.1096万元(详见附件)。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海曙政策 > 海曙区经信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haishuqujingxinju/20200305/268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