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根据《海曙区数字经济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海经信〔2019〕47号)和《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海曙区数字经济专项资金(第一批)的通知》,经企业申报,街道初审,区经信局、区财政局审核,拟给予宁波博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共计80万元奖励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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